第136章 疑罪从无
作者:西各3072   是谁陷害了我最新章节     
    当于小青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导到这个报案人身上的时候,大家才恍然大悟,都感觉到,那种假设报案人是秦海的同伙或者同事之类的假设,是站不住脚的。
    因为如果那种假设成立的话,报案人完全没有必要采取匿名报案的方式,而且按照法规,报案人完全可以得到很大的一笔奖金,而且公安机关是会为报案人保密的,没有任何被嫌疑人报复的危险。
    按照这样的逻辑,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是站得住脚的,那就是:报案人就是陷害秦海的人。
    于小青指出为了证实这一推理是否正确,有必要对举报人的电话录音与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语音进行比对。
    于小青的提示,得到了雷处长的赞同。
    此时,一直在旁听而没有参与讨论的古洋县公安局局长绍炳章对于小青的严谨的案情分析给予了高度的好评。
    在雷处长的批示下,绍炳章立即通知局技术科对举报人电话录音与行车记录仪录制的音频中的语音进行相似度比对。
    很快得到技术科回复,举报人的声音与行车记录仪音频中的一个人的声音相似度极高,也就是那个叫铁拴的人。
    至此,秦海被举报案算是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
    雷处长和绍炳章两人一致同意,立即追查这个姓周的和这个名叫铁拴的,这两个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于小青眼见时机比较成熟,又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鉴于目前的案情,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认定秦海无罪,暂时解除对他的刑事拘留。”
    黄立明听于小青这样说,便反驳道:“这恐怕为时过早吧?虽然目前证据的确有更大的可能性断定秦海被陷害,但我们从他的摩托车上搜查出了物证,这总是实事吧。”
    “是啊,而且他四年前的已经有过类似的犯罪记录,所以,我们不好过早认定他无罪吧。”绍炳章也支持黄立明的观点。
    “但是据我所知,秦海出狱后,一直在举报自己四年前是受到了陷害,并向城关派出所提供了一些知情当事人提供的证言录音,只可惜,几个月以来,该知情当事人一直没有抓捕归案,所以此案一直悬而未决。”
    于小青几次对自己负责的案件提出观点,黄立明心里很不舒服。
    “这个案件是由我来负责的。我当时还在城关派出所担任副所长,因为前任所长被免职,我当时代理全面工作。”
    “那么四年前的案子你是否了解?”雷处长问道。
    “四年前的案子我并没有参与调查,但当时我在城关派出所工作,我对案情了解一些。再加上今年六月份秦海向法院提出新的证据,也转由我们所进行调查核实,所以我便对原来的案情进行了全面掌握和分析。如果新证据成立的话,的确对推翻秦海的有罪判决非常有价值。”
    雷处长听完黄立明的汇报,皱起了眉头,说道:“这样看来,这个秦海的案件很不简单。四年多,竟然两次受到这样严重的陷害,莫非有人对他怀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雷处长的话音在会议室里回荡着,但并没有任何回应。
    人们都沉默着。
    沉默了好长一会儿,还是于小青打破了沉默。
    “在古洋县熟悉秦海的很多人,的确有些私下议论,说陷害他的人是他的仇人秦老虎,也是他同村的家族长辈,还是该村的村主任。之所以说两人有仇,一是因为四年前两家因宅基地发生过矛盾,二是秦海出狱后一直向信访部门反映秦老虎在担任村主任期间,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这些信访案件也都由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但是目前还没有出结果。”
    “如果顺着这样的背景线索分析的话,那最有可能陷害秦海的人就是秦老虎了?”雷处长顺着于小青的话得出一个顺理成章的结论。
    这样的结论似乎早该得出,但又似乎无法得出。
    这样的结论似乎很合理,但始终没有人愿意说出这样的话。
    为什么呢?原因就是,秦海的两起刑事案件,离秦老虎简直太远,根本没有任何线索可能指向秦老虎,哪怕是与秦老虎相识或者相关的也好,都没有。
    “是啊,人们都只是在背后这样说说而已,的确没有任何线索能够指向秦老虎,或者与秦老虎有关的人。所以,作为公安机关,我们没有任何直接调查秦老虎的理由。”
    听到这里,一直很少插嘴的绍炳章终于主动开口了,“我看今天的案情分析会,话题有些跑偏了呀。分析案情最重要的是要用证据来说话,而没有证据的道听途说,是没有办法作为我们办案的依据的。”
    “是的,我们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处理所有的案件,否则,就容易产生冤假错案。”雷处长严肃地说道,“但是,刑事案件本身又有其复杂性,有些案件的真相往往被假象掩盖,如果没有大胆怀疑、小心求证的精神,是难以发现案件的真相的。”
    “我还是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解除驿秦海的刑事拘留。最起码我们的证据是不充分的。”于小青再一次把话题拉到秦海应判定无罪。
    “按照于探长的逻辑,难道四年前我们就不应该判定秦海有罪吗?你的意思是我们四年前的判决是错误的吗?”黄立明仍然不同意于小青的说法。
    “四年前的案件与目前的案件有很大的不同,那就是证据不同?”
    “哦,于探长你详细说一下吧。”雷处长很急切地问。
    于小青立刻回答道:“我认为,两个案件有两个不同。第一个不同是证据不同。四年前从秦海的自行车中查获的证物上有秦海的指纹,而这次我们查获的证物上没有他的指纹。所以我们这一次的案件,无法证明此证物归秦海所有。就好比,如果有人把几包犯罪的证物扔进我们公安局的大院里,难道都要对我们局里全体人员进行刑事拘留吗?”
    说到这里,在场的人们都笑了,但笑的很尴尬,很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