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谢珩醒来的第十天。
他的头已经不痛了,但仍然想不起来自己是谁。
清坪镇不算大,他出去逛了几次,就知道了路线。菜市场的入口旁边有一个老粮站,现在已经荒废了,通向海明市的客车会停在那里,每天六班,除了最早的一班,其他的都是满客即走,没有规定的时间。
靠方明珠那一百块,小陈给他买了两件t恤两条短裤两条内裤,小陈还给老板讲了五分钟的价,给他送了一双拖鞋。
这就是他现在全部的身家,他没有工钱,但好歹方明珠包吃包住。
他现在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方明珠的店里转,一开始,他和小陈一样,洗菜、切菜、洗碗,什么都要干,但他长得好看,方明珠看那些女游客笑嘻嘻地盯着谢珩看,就支使他去点单、上菜,帮客人拎行李,后厨的事倒是少做了。
他来了之后,郑清清倒是悠闲了不少,经常躲到柜台后面,一躲就是一天。
她要是单纯的懒也就罢了,她在柜台后面,两只眼睛像激光一样跟着他扫射,哪个女生跟他多说会儿话,她就跟个战斗的母鸡似地冲出来插话。
谢珩不理解。
方明珠的店客流量不大,就餐时间过了,他经常能坐在椅子上发发呆,逗逗狗,他看着这店里另外三个人,一个看似精明的老板娘,一个老实没心眼的小子,还有一个色眯眯的姑娘。
他决定留在这里,就是因为这些人不怎么聪明,也算不上坏。
哪怕明知道方明珠和郑清清有事瞒着他,他也不打算揭穿。
发现自己失忆后,他想过到派出所报案,找自己的家人,可他很快发现自己身上有许多细小的伤口,像是玻璃划伤,他的双手像是重击过什么坚硬的东西,出拳的部位血肉模糊,大臂残留着痛意。
他想了很久,觉得自己很可能是连车带人一起坠海,他击碎了车窗玻璃才逃出来。
可是他用小陈的手机查过,最近没有任何车辆坠海的新闻。
如果他的推测合理,一个坠海的新闻却没有任何报道,只有可能是有人压下了消息。
他可能是一个“应该悄无声息死去的人”,也可能是一个“不能被人认为已经死去的人。”
在他恢复记忆、确定身份之前,还不能轻举妄动。
他头上还缠着纱布,伤口在愈合,有些隐隐作痒。
那是一道差不多两公分长的伤口,在他的右额角旁。他被方明珠发现的时候伤口已经结了血痂,没有再出血,在头发的遮盖下,所有人都没有发现。
直到第二天他和小陈买了衣服回来,他去厕所洗头的时候发现淋下来的水是粉红色。
他告诉方明珠:“这需要缝针,还要打破伤风,吃消炎药。”
方明珠奇怪地看他一眼:“你真的失忆了?咋还懂这么多呢?”
她一边念念叨叨地说这么一个小口子,拿手按一下自己就不流血了,一边带着他去了诊所,利利索索花出去八十块。
谢珩觉得,她对他有点莫名其妙的大方。
她的亲侄女郑清清,天天缠着她要钱,她没一次给过,她天天连柜台里的零钱都要上锁。
前天小陈结上个月的工资,她连他哪天打碎了个盘子都记得清清楚楚,要从工资里扣。
谢珩自己拆了纱布,伤口周围的头发剃了,看着有些滑稽,歪歪扭扭的缝线,看得出医生的手艺确实很潦草。他照着镜子仔细看了看,伤口已经长合了,可以拆线了。
他走到坐在桌前嗑瓜子的方明珠面前:“方姨,我的伤口该去拆线了。”
方明珠看了他一眼,撇了撇嘴,像是认命一般地起身从柜台的零钱柜里给他摸出二十块,“剩的拿回来啊!”
谢珩拆完线,从老赵诊所出来,慢悠悠地往回走,一辆车从他身边开过,后座上的女人低着头在整理包,远山眉,狐狸眼,耳朵小小的,他甚至在那一瞬间看清了她有一个小小的耳洞。
他看见那辆车停在了“明珠酒家”前。
她从车上下来,莹白的脚踝和小腿,脚下踩着一双亮晶晶的水钻高跟鞋,她穿着一件白底绣鸢尾的一字肩连衣裙,一头黑色长卷发披散在脑后。
驾驶座上下来一个年轻的瘦高男人,称得上英俊,他从尾箱拿出行李箱,和她一起进了“明珠酒家”。
谢珩眉头不自觉地皱起,加快了脚步。
没过一会儿,那个男人一个人出来了,手上空空,他坐进车里,调头驾车离去。
经过谢珩的时候,他好像故意降低了车速,从打开的车窗里偏头看了谢珩一眼。
谢珩也看着他,不过表情有点臭,带着点审视的意味。
许秘书开过一个转弯,把车停在路边,给周燕宁发消息:“我刚才看见谢总了,他正往明珠酒家过来,不过不知怎么的,我觉得谢总怎么变得好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