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血从契约(二)
作者:张铁驴   在末世里与人相遇的故事最新章节     
    刚才徐建生所做的是一个名为“血从契约”的仪式,这是他从万骸那里换来的权能之一。
    通过这个契约,他可以与任何生物的尸体缔结血契,将它转变成可以命令操纵且停止腐烂的尸傀。
    越是完整、生前越是强大的个体产生的尸傀就越是强力,就像这头影狼,即使只有一些简单的战斗本能,实际战斗力也和生前差不了多少。
    要知道,尸体可不会有任何恐惧或是疼痛的概念,无论是遇到何种敌人都会毫无顾虑的冲上去。
    徐建生不和其它冒险者组队的很大原因就是这个,即使是在这个末世里,能力也是有普通和禁忌之分的。
    像是献祭生命或是烧杀掳掠的行径和能力在明面上都是不被允许的,而徐建生这种可以操纵尸体的诡异能力已经游走在禁忌的边缘了。
    与他人组队就不可避免的会暴露万骸的能力,自然也会暴露徐建生是觐见过神明的人。
    这种招人嫉妒和忌讳的事情他是绝对不能干的,锈铁镇领主就是很好的例子。所以他才只能一个人进入古代遗迹,没有效率的去完成委托。
    不过在万骸权能实验成功的现在,这种效率就可以提高一些了......
    想到这里,徐建生再次催动万骸神纹,发动仪式将另一只影狼也变成了尸傀。很快,两头身形干瘪的影狼尸体蹲坐在他的身前,准备着听从并实施他的任何命令。
    看着这两个新得到的尸傀,徐建生的嘴角不禁微微上扬。
    现在他的个人实力只能算是铜级,但要是加上两头悍不畏死的影狼助阵那可就不一样了,就算是遇到银级的造物至少自保还是可以的。
    目前他可以制作并操控最多三具尸傀,只要向万骸献上更多贡品,他就可以将这个数量无限制的增加。
    甚至到最后,他可以创造一支属于自己的尸傀军队!只要一声令下,这支绝对忠诚的军队就会为他踏平眼前的一切事物!
    届时,恐怕就是拥有千人士兵的丰蓝自卫队,都无法抵御这种死亡洪流吧。
    如果理查德知道自己拥有这样的能力,恐怕事情的发展就不会这么顺利了......他不太可能会对丰蓝都产生什么威胁,但并不代表对方会这样想。
    当然,这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他仅仅是换得这个基础的权能就耗掉了一半带过去的晶核,而且用楛犬的话来说,这次只是万骸给予的“新人优惠”。
    再以后他每想提升一个操控数量,就得用一颗黄金级的晶核来提升所谓的“灵魂强度”。
    现在别说黄金级了,他遇上白银级的造物都只能逃跑,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等到徐建生收拾完毕,从房子里走出来时。时间已经来到了傍晚时分,周围的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
    若非不可抗力,在夜晚进入清净森林可不是个好选择。
    徐建生现在已经完成了需求两头影狼的委托,只要解除对尸体的契约就可以拿去交上任务。
    “第一件委托已经完成了,接下来........”
    第一件任务的委托期限还剩下五天,影狼的尸体他还是要用来交任务的,但好不容易完成了契约,他还得好好地利用它们一下。
    在他的指挥下,一头影狼背上了自己的行李,另一头则托起了他的身体。
    “前进。”
    他意念一动,两头影狼便向前奔跑了起来。
    僵硬的狼背坐起来有些硌人,但要比一般的驼马快上近两倍。而且尸傀不会感受到劳累,所以不用担心影狼会脱力的问题。
    “芜湖————!!”
    徐建生感受着掠过皮肤的疾风,骑着影狼驰骋在清净森林外的草原上.......
    。
    。
    。
    丰蓝半岛上除了丰蓝都和废水城等几个城市外,还有许多的小型村庄和聚落散布全岛。
    大部分的普通人类都生活在这些小聚落中,过着清贫困苦的生活。
    丰蓝都再大,也不可能容纳一整个岛的人类。并且只有在丰蓝都拥有房产,一般人才能成为那里的公民。
    光是这一点,就让趋之若鹜的人们止住了脚步。
    就连丰蓝都最便宜的房子都需要整整十万晶币购买,一个生活在贫瘠之地的普通人连维持生计都成问题,又怎能拿得出如此昂贵的晶币?
    所以聚集地里大部分的普通人都把能在丰蓝都内购置一套房产立为梦想,只要是成为了丰蓝都的正式民众,他们就可以告别整天担惊受怕的生活了.....
    当然梦想归梦想,实际上大部分的人还是会在聚集地过完贫穷的一生,用那如梦般的妄想麻醉着自己。
    而这些聚集地里的普通人最怕的一点,就是来自于神造生物的威胁。
    并不是越强大的生物威胁就越大。通常来讲,神造生物不会轻易离开栖息的古代遗迹。这也是终末之始后,人们得以苟且偷生的关键所在。
    不过有一些特殊的神造生物不受古代遗迹的限制,可以自发的走出遗迹范围。
    这种造物才是威胁聚集地的问题所在,也是底层人民趋向于丰蓝都的真正原因........
    丰蓝都东边五十里,有一个建立在清静森林周边的小村庄——避沙村。
    这里沿河建造,土地还算肥沃,又靠近铁级造物“藤角鹿”的栖息地,使得避沙村的村民过着自持温饱的生活。
    也因为这些资源优势所在,使这里发展成了一处拥有百十人口的大村落,比起长乐村来还要大上数倍不止。
    所以当哥布林出现在村落周围时,他们才有富余的资金去丰蓝都里聘请冒险者......
    而现在,避沙村附近的清静森林里,一男一女两个年轻的冒险者正走在巨木之间的小路上。
    他们看起来都是二十出头的样子,脸上还带着些许的稚气。
    带着火红的头巾男性的冒险者挥了挥手中的长剑,淡蓝色的眼睛里面全是自信。
    “我就说吧菲尔,当冒险者赚钱可快了!宰掉一只哥布林就有200晶币的报酬,放以前那得干十多天的活啊~”
    走他身后的菲尔抿了抿浅黄色的短发,清秀的脸上是相当不安的表情,就连握着匕首的手都在不断地发抖。
    “宋杰,我觉的公会的小姐姐说得对,这个任务是很危险的。我们应该回村子去,等到别的冒险者再一起狩猎。”
    “这可不行!哥布林一共才多少啊,人一多我们还能分到几个钱?再说了我们都等了半个月了,不是没有别人来么!”
    “可是.....”
    宋杰朝她摆了摆手。
    “行了,你怎么总是畏畏缩缩的!我们现在是冒险者,难道你还想回村子里种地吗?菲尔,我们可是要在丰蓝都里买房子的人,连几只铁级的哥布林都怕可怎么行。而且.....”
    “而且什么?”
    “哎呀,没什么啦。总之区区哥布林,村民用草叉和镰刀都能杀死的家伙,我一个人对付就足够了。”
    宋杰将头扭了回去,将自己的心意留藏在心中。他不确定菲尔是怎么想的,不过等着自己攒钱买下丰蓝都的房子,那时候就向她求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