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还不如不看重
作者:滚动的苦瓜   重生大明之六世荣耀,老娘不要最新章节     
    “嫁人之前看的是家里的几面墙,嫁人以后,最初看的是王府的几面墙。后来王爷带着去骑马,去看草原,到了这会,我很想看看大海。想看看外面是什么样的。”
    宁王妃点头。
    她本就不算是那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小女人,不过是父母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嫁给宁王以后马上就藩了,到了藩地什么都是现学的。
    管着王府,管着下人,管着钱银。
    如今快十年了,当初跟着他们去大宁的老人都走了。
    她成了真正的一家之主。
    那,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呗。
    “哈哈哈,我突然想起第一次带你骑马,你那脸上被蚊虫撞得一块红一块黑的。”
    宁王大笑。
    “那会不是不懂么。好赖我没叫,不然吃一肚子虫子。”
    宁王妃捶了宁王一把。
    “海上应该没有飞虫吧。”
    宁王打趣。
    “去——”
    宁王妃扑过去就是一顿挠。
    “行吧,我琢磨琢磨,等这事完了,怎么让我四哥放我们出海?”
    宁王抓住宁王妃的胳膊,把宁王妃整个抱起来,边说着就进了屋里。
    满屋子和谐——
    叫了两遍水以后,等宁王妃睡着了,宁王才爬起来进了书房。
    既然有了想法,自然是要一步一步的安排好。
    老朱家的男人。
    一脉相承,只在乎他们在乎的人,其他的全都是浮云。
    他们这会在四哥眼里有用,且用一用。
    有朝一日无用了。
    那就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正如他爹,是怎么区别对待他们这些儿子的。
    他的娘姓杨,就是一普通的民间女子,在爹的后宫里默默无闻,活着也好,死了也好,都没有个正式的封号。
    因为有他,宫女们含糊的喊着杨妃。
    打小他娘就跟他说,要上进,要争气。
    他这个第十七的排行不上不下,往上争那么些哥哥,往下走,也有那么些弟弟。
    除此之外还有那么些姐妹。
    亲爹只有一个人,分到每个孩子身上能有多少?
    他但凡平庸一点,在众多兄弟里面,爹连他的名字都不一定记得住,更何况跟他这个人对上号。
    在皇子里面,只要爹没记住他们,就完全没有出头之日。
    所以他努力读书,努力表现。
    终于没有辜负娘的期望,成了中间这一波皇子里比较出挑的。
    于是他十三岁被爹封为宁王,十五岁就就藩大宁。
    大宁地处长城以外,东连辽东,西接宣府,从舆图上看,大宁的最北边形似尖刀,深入北元。
    这就意味着除了屯守的军队外,大宁的四周都是北元部落。
    就藩以后,他连一个踏实的觉都没睡过,最初的那一年,他天天都是和衣而睡,随时准备着北元扰边。
    即便亲爹给了重兵,他也花了两年的时间,才在大宁站稳脚跟。
    边塞之地,条件自然是很艰苦的。
    对他这个年少时在京师长大的人来说,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
    他熬下来了。
    还沾沾自喜。
    除了三位哥哥的实力强悍之外,边防之地就属他大宁卫兵强马壮。
    作为一个小了哥哥们那么多岁的弟弟,他极其自豪。
    但在心里那份亲爹给加上的鸡血消耗光了以后,他慢慢的才发现。
    所谓的看重,有时候,还不如不看重。
    所谓的看重,其实,就是能派上用处的意思。
    整个大明朝的边防,就是从东到西分划分出来的大大小小的藩地,分别是十五子辽王、十七子宁王,四子燕王、十九子谷王、十三子代王、三子晋王、二子秦王、十六子庆王、十四子肃王九王,合称“九大塞王”。
    九塞里,一半是大哥哥们,一半就是他们这些被爹看重的十几岁的孩子。
    初初那会他还以为大家都在边防,相邻的哥哥弟弟大家可以互相帮衬一二。
    后来才知道爹不许藩王擅自离开封地,所有就藩的皇子全都必须自力更生。
    谁家的爹能这么舍得,把好几个十几岁的孩子孤零零的往危机四伏的地方扔。
    说得好听是爹的看重,是爹给备齐了人马出去历练,
    实际上是死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儿子再换另一个儿子顶上就好。
    除了大哥,他们这些后面的孩子都是消耗品。
    等大哥死了,朱允炆被册为皇太孙的时候,他发现爹还爱太子的孩子。
    他们这些后来出生的孩子,全都是爹拿来维持大明朝传续下去的工具,是给大哥这一脉承继大明江山,加上去的一层又一层的保护。
    他们这群半懂不懂的孩子,到了岁数就这么被亲爹踢出了家门,带着一个同样十几岁,什么都不懂的王妃拱卫边疆。
    如果事情仅仅是这样,宁王也就认了。
    谁让他不会投胎,没投成爹的第一个孩子也没投进太子家呢?
    所有的兄弟都这样,他也没法抱怨什么。
    可后面越来越不对劲。
    随着被看重的十三子,十四子,十五子,十六子,十七子,十九子一个个就藩边疆,
    不被看好的哥哥弟弟们也全部都封在了没有太多战乱的内地。
    明显的对比,就是明显的伤害。
    洪武十一年,十一哥朱椿才八岁就被册封为蜀王,封地在成都。
    十一哥是郭惠妃的第一个孩子,郭惠妃是郭家的闺女,于是直到洪武二十三年,朱椿才前往成都就藩。
    巴蜀之地,自三国时就被称为天府之国,沃野千里。
    朱椿在蜀地可谓如鱼得水,蜀王府占了成都府七成的土地。
    人家聚文人,会僧道,日子过得要多逍遥有多逍遥。
    更可气的是,人家不但日子过得不错,还一点仗都不打。
    洪武二十三年,西番蛮人作乱,烧毁黑崖关,朱椿不是自己带兵征讨,而是上书朝廷,爹派了蓝玉去平乱。
    洪武二十九年,松番卫番寇叛乱,朱椿又奏请都指挥佥事尹林率步骑前往讨平。
    合着大家都是藩王,被看重的就是打生打死,不被看重反而被护了起来,有朝廷派人支援。
    能干的人干到死,不能干的人快活到死?
    这事宁王想来想去都想不明白他爹是怎么想的。
    没有答案不妨碍他的心,彻底凉透了。
    宁王觉得,趁着这会四哥还没觉得他没用,要给自己创造一个不可替代的有用之处出来。
    出海这主意就极妙。
    要是将来他们这一家子实在碍着了别人的眼,出海定居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