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黑水河畔
作者:花香送暖   清穿新还珠皇后亲闺女我骄傲了吗最新章节     
    【===?记忆寄存处?===】
    【各位小主,把系列一、系列二的记忆统统从脑子里拿出来放在这里,分文不取,免费保管。好嘞,小主们,咱们走起,咚咚咚咚锵~~】
    乾隆二十三年,除夕
    西域,黑水河畔
    一小队二十人正热火朝天的在树木上凿啊凿,空中皆是“咚咚咚”,“扣扣扣”的声音。
    明瑞老远就看到了纪汝轩,整个队伍里,哦不,整个营里就属他最衣冠楚楚人模狗样了,别的人都如他富察·明瑞一般,一身污秽,蓬头垢面。
    他们4000清兵被小和卓霍集占那叛贼狗东西,带着几万人的大军围困在这里已经一百天了,若非他们以命相搏,骁勇善战,早就挂了,去阴间伺候老祖宗去了。不过,4000人也去了一半了,不幸的是,战死的还没有饿死的多。
    此时,明瑞也顾不上老祖宗了——反正,与老祖宗团聚也就眼前的事了——他悄悄地摸到了纪汝轩的身后,颇有些艳羡的抬手就是一拳,砸向了他的肩膀。
    纪汝轩不动声色,身体往一侧一偏,明瑞的拳头便朝着他正捣鼓的那棵大树砸了过去。
    明瑞心中一惊,完球,他的拳头啊,要破皮!
    纪如轩眸色一动,他的铅弹,这一拳砸下去,他就白挖了。
    纪汝轩迅速出手,一勾一推之间,明瑞的拳头便移开了半寸。他也不用移多,就只半寸,足矣。
    “啊,嘶嘶嘶!疼疼疼!”饿瘦了,手上净是皮包骨头,这么往树上一砸,明瑞觉得他的骨头疼的都在抖啊抖。
    纪汝轩手指一动,树上的铅弹就到了他的手掌中。
    此时,程元也不管抱着手正嗷嗷叫的明瑞,只对他的主子纪如轩说道:“将军,叛军打过来的火铳的铅弹,全从树排中挖出来了,这次一共挖出了两千颗。”
    纪汝轩将自己手中的那颗扔给了他道:“2001颗,全部分发下去,省着点用,务必保证一个铅弹一个人头。”
    “将军放心,咱们的火铳队各个都是神枪手!”程元收下铅弹,一脸的骄傲。
    明瑞见他如此,心下一黯,明天和饿死,哪个先来还不知道呢。他也不喊疼了,只说道:“老纪,今日除夕,万家团圆,晚上哥请客,来不来?”
    一听有的吃,纪汝轩还没说话呢,程元先开口了:“总兵大人,您莫不是在拿我家主子开玩笑吧?营里已经断粮半个月了,之前掏到的老鼠吃光了,瘦马吃光了,骆驼吃光了,就连战马都吃了,您说,现在还有什么可以吃的?吃人吗?”
    明瑞指了指他,十分鸡贼的说道:“哦,我忘了,原先我出玉门关时,有兄弟送了些牛肉干给我,结果一打仗我忙忘了,这不,现在便宜你们了,晚上大家一起享受享受。”
    一听这话,程元惊住了,连明大人这般吝啬之人在如此因难之时都变得如此大方了,这真是板上钉钉的战友情了,不由得不令他感动万分啊。
    程元立即拍马道:“明大人乃是真性情、真豪杰的伟丈夫,正如我家公子所言,君子上达也,小的佩服,五体投地也。”
    “行了,知道你家主子师承天下第一才子纪大学士,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三岁成诗,五岁成文,八岁的秀才,十六岁的状元,那是放个屁都有文人味儿的大才子,但你也别在爷跟前拽文了,爷可不懂什么上达下达的,爷就知道吃肉打仗睡媳妇儿。”
    【子曰:“君子上达,小人下达。”意思是君子向上,通达仁义;小人向下,追求名利。】
    一听这话,程言乐了,那可不是吗?与其说主子是老爷的嫡长子,倒不如说主子是老爷最得意的门生了。老爷恨不得把学士府变成他的翰林院,也就是他们学士府没养狗,若是养了狗,这狗吠出来的味儿都是文人味儿。
    不过程言立即又哭丧了脸,什么睡媳妇儿啊,他程言长到22岁了,却连女子的手都没有摸过,哪像明大人那般有福气啊,还没成亲呢,就已经身经百战了,佩服佩服。
    程言颇为幽怨的看了眼自家主子,都怪这个“老和尚”,都弱冠了,却还是个人事不知的童子鸡呢。
    自己是个童子鸡就算了,害得他这个长随也是个童子鸡,他都不好意思说出去,丢人啊。
    纪汝轩冷冷的暼他一眼,回京了就把他扔楼子里去,保管他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瞬间就不举。
    明瑞一把搂住了纪汝轩的肩膀道:“看你的长随都瞅你了,那眼神,很不满啊,感觉他要造反啊。”
    程言......,别造谣,造反他不敢,他生是主子的人,死是主子的死人,谁都别想分开他与他的主子!
    “不过,这也不怪人家,你自己要做和尚,还拉着身边的人也做和尚,这也太没天理了,你学学哥,哥从不委屈自己,哥的女人,没有二十个也有十八个吧。”明瑞继续口嗨,当然了,他不跟皇上比,他也比不过。
    纪汝轩拍开了他的手道:“《三元延寿书》中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又有: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你呢?你那是无度,折元气、损阳寿,看看你这被酒色掏空的样子,何不以溺自照做个明白人?”
    妈呀,这舌头有毒啊!明瑞目瞪口呆的看着纪汝轩,他早知道学问越高的人越会损人了,这其中以姓纪名汝轩者为最。什么以溺自照,不就是让他撒泡尿照照自己吗?
    哎,不对,自打被困在黑水河他就修身养性了,到哪里去酒肉渔色呢?他就不是那样的人!他是爱花之人,更是护花之人。
    纪汝轩瞥了眼明瑞的傻样,抬脚便走了,明瑞这雁过拔毛的铁公鸡,连他藏了这么久的牛肉都“贡献”出来了,可见他对援军已经不抱期望了。
    若是援军不来,他们该当如何?
    此时,兆惠大将军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若是援军还不来,他们该当如何?
    大小和卓突然举兵叛乱,他奉了皇命前来平叛。他带上了小纪,明瑞等将领,点上了四千精兵,先行一步抵达叶尔羌城外约四十里的黑水河畔,并于此扎营。
    此时天山南部的大小和卓叛乱已持续一年多,而叶尔羌城就是小和卓霍集占的大本营。霍集占见他来势凶猛,一边命令城中加强防御,一边派出几百人的轻骑兵前打探虚实来,结果连派三次都被他们打败。
    虽然小胜,但他并不会贸然行动,双方实力相差甚远,叶尔羌城中不仅有步骑一万五千余人,而且其东南方向的喀什还有大和卓派来的援军。
    因此,他只能按兵不动,边寻找作战机会边等待后续援军,同时安排副都统爱隆阿领八百清兵往东南方向出发,以迎击喀什方向的敌军。
    与霍集占对峙中,他们的粮草逐渐不敷使用。
    霍集占的叛军团团包围了黑水营,他们这大防御战已经坚持了一百天。
    霍贼的用意很明确,困死他们,等他们粮草殆尽后,一举拿下他们。
    现在,情况越发危急了,能吃的都吃了,粮草、马、骆驼,如果援军再不来,难道吃人吗?
    “大将军。”纪汝轩掀了帘子进来。
    兆惠看着一身清爽,风流俊逸的年轻人,眼里不禁就有了笑意。这种儒将,真是可遇而不可求啊。
    别的将士经过了这些天的摧残,不是跟个卖炭的一样,便是跟个干桃子一样,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也只有他,还能将自己捯饬的干净整洁了,真是奇也怪也。
    这小子从小便跟着他马上来马上去的,不管是剿匪还是平定准噶尔叛乱,皆是他的左膀右臂,如今,还是他的军师,凭着他的能力心智家世,假以时日,封侯拜相、名垂青史这都不是什么难事。
    不愧是他这个定边大将军手下的一员猛将,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
    只可惜,如今要陪着他一起,陨落在此了。
    不知老纪该如何伤心,嫂夫人那里他也不好交待,只能来世再来请罪了。
    “坐。”兆惠亲切的说道,只是亲切中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歉疚,或许,他就不该带他出来的,他还如此年轻,还如此大有可为。
    纪汝轩也不管他的情绪如何,坐下说道:“我们还能再撑十日。”
    若再有十日援军还不能到,就凭着这样的军队,皇上就等着为西域,为他们收尸吧。
    闻言,兆惠眼皮子一阵乱跳,他一捶桌子说道:“快说,怎么回事?我们有粮了?”
    纪汝轩笑道:“也算不上什么粮,但总归能再撑些日子,想来,援军也就该到了。”
    “不算粮?那是什么?”兆惠急切的问道。
    “马鞍。”
    “马鞍?哈哈哈哈,天不亡我也!”兆惠大笑道,“这马鞍是在哪里发现的?”
    “黑水林深处的一个地窖里,除了马鞍上的牛皮可食,还有上百只老鼠。”
    “哦?还有这个好事?那明日岂不是有肉吃了?”兆惠咂了咂嘴,道:“这老鼠可真不错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似的,这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纪汝轩笑道:“不瞒大将军,这是属下令人养的。”
    “养的?哈哈哈,堂堂的大学士之子,少年状元,威武大将军竟然养老鼠?”兆惠解决了心中攸关生死的大难题,立马便开怀了起来,忍不住就想逗逗他这个得力干将。
    “不过,你小子怎么想起来养老鼠的?”兆惠问道。
    “在第一次挖掘地窖挖到老鼠之时,不过那时候被围初期,我们还有些粮草,不便大动干戈弄得人尽皆知,以免动摇了军心。但此时,我们粮草尽无,山穷水尽,却可以敲锣打鼓的昭告天下,咱们手中有粮,以稳定军心。”
    “好好好,此事交给你去办。”
    “先不着急,只悄悄地给将士们做些肉汤就行。”
    “这是为何?如此遮遮掩掩的?”兆惠奇道。除夕之时,让将士们提早振奋振奋精神多好?
    纪汝轩嘴角一勾,问道:“难道明瑞没有请大将军用晚膳吗?”
    兆惠立即明白了:“你这是算计他那藏得严严实实的牛肉呢啊。”
    纪汝轩也不否认,只问道:“您不馋么?”
    兆惠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胃,咳嗽一声道:“本将军......倒还好,没你们年轻人馋。那个什么,快出去,赶紧去伙食房安排一下。”
    纪汝轩也不揭穿那个此时能吃下三头牛的大胃大将军,起身抱拳道:“属下领命。”
    不久的将来,明瑞心疼死,他的牛肉干啊,全部白祭了众人的五脏庙了,如果,他能再坚持坚持......
    这还不如吃了他的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