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单兵天花板,悍匪雷国民(四)
作者:甜柔   十恶不赦:悍匪的巅峰最新章节     
    老雷想用这种最严厉的惩罚,来达到教育儿子的目的,可是他低估了娱乐场所,对一个十多岁孩子的吸引力。
    雷国民不但没有收敛,反而越来越过分了,隔三差五的,就找个理由溜出去,一玩就是大半天。
    终于有一次,老雷在游戏厅里,把雷国民抓了正着,结果肯定又是一顿胖揍。
    雷国民见事情败露,干脆也不装了,反正你又打不死我,忍一忍就过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雷国民连理由都不找了,只要老雷不注意,直接就从你眼皮子底下溜走。
    每次回来之后,就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你爱咋咋地,让你随便揍。
    老雷非常无奈,打多了也没有用,都打皮实了,骂一顿更是挠痒痒。
    既然武的不行,那就试试文的吧,老雷决定跟雷国民好好谈谈,讲讲大道理。
    老雷语重心长的劝雷国民:“你可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好好跟我学一门手艺,对你没坏处。”
    雷国民一撇嘴:“包馄饨也算手艺?”
    老雷只能改口说道:“即使不算手艺,那也算一门生意,起码能赚钱啊!”
    雷国民一脸的不屑:“你赚多少钱了?连我学费都交不起,算什么生意?”
    这下把老雷气的:“你这是什么态度?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啊?”
    雷国民小脖一歪,接着质问老雷:“卖馄饨能有什么出息?”
    老雷鼻子差点气歪了,看来还得来武的。
    结果这次还没等他动手,雷国民起身撒腿就跑,我还不让你打了呢,出门玩去了!
    雷国民开始跟老雷玩起了游击战,你打我就跑,晚上你累了,我就回来骚扰,我就不信晚上你不睡觉。
    老雷毫无办法,既然管不了你,那就掐断你的零花钱,我不给你钱,看你还怎么出去浪。
    但是此时的雷国民,翅膀已经硬了,你不给我钱,那我就去偷,反正钱箱子在那放着呢,趁你不注意,我就偷摸拿出来点。
    老雷发现了之后,干脆找个锁头,把钱箱子锁了起来,也不让雷国民收钱了,从根上断了他的财路。
    雷国民见这招不行,那就干脆半夜爬起来,趁着他爹睡着了,直接掏老雷钱包。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老雷让雷国民搞的寝食难安。
    白天忙着做生意,晚上还得防着自己儿子,老雷都快崩溃了,只能每天枕着钱包睡觉。
    雷国民一看,既然家里偷不到了,那就去外面偷,办法还不有的是。
    雷国民这段时间,每天在游戏厅和录像厅混,身边自然是啥样人都有,他很快就跟学会了一招。
    这招叫小猫钓鱼,就是用一根竹竿,栓上一个铁钩,从别人家窗户伸进去,把值钱的东西勾出来。
    时间一长,老雷觉得要是这样发展下去,早晚得出大事,干脆趁着回家过年,直接把雷国民留在了老家,村里啥都没有,看你还咋出去玩。
    但是雷国民已经见过了外面的世界,再让他去地里干农活,压根就不可能了,不让我去合肥,那我就去罗岭镇。
    罗岭镇在当地,也算是个大镇,有四万多人口,这些年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小镇也开始变的繁荣了起来。
    雷国民这几年在合肥,虽然生意没好好做,但见识多了,生意人的头脑自然也有了。
    他很快就发现了商机,整个小镇上竟然没有录像厅,如果能开个录像厅,不仅可以自己看录像,而且还能赚钱。
    但问题很快就来了,雷国民根本没有那个实力,一来没有本钱,二来岁数太小了,镇不住场子。
    雷国民只能退而求其次,他发现小镇上有一些条件好的人家,都有了录像机,但整个镇上却没有租录像带的,既然开不起录像厅,那就干脆租录像带。
    做出这个决定之后,雷国民找老雷软磨硬泡,终于要来了一点启动资金。
    接着他又在村里找了一个合作伙伴,两个人合伙,终于把租录像带的小买卖支了起来。
    虽然那个年代,有录像机的人家并不多,但这个店在罗岭镇是独一无二的,混口饭吃还是不成问题。
    雷国民当时只有十六岁,能想到这样的生意,还能把生意干起来,已经算很厉害了。
    但是赚钱了之后,雷国民又看不上这小生意了,小地方市场太小了,要想赚大钱,还得去大城市找机会。
    到了1989年,雷国民刚满18岁,机会终于来了,老雷和他大哥为了赚钱,两人跑去了福建卖馄饨。
    雷国民早就听说沿海城市经济发达,居民的平均月收入,已经突破千元了,一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他经过短暂的思考之后,决定放弃小店,也去福建闯一闯。
    打定主意后,雷国民把小店转了出去,直接来到福建,又找他老爹去了。
    老雷对雷国民的到来,并没有感到意外,因为五年前他就这么干过,已经见怪不怪了。
    听说雷国民是想来跟他一起做生意的,老雷很欣慰:“国民啊,你也老大不小了,好好的安下心来,跟着我卖馄饨赚点钱,以后好娶个媳妇,可不能再瞎混了。”
    但老雷不知道的是,这个小破馄饨摊,根本就入不了雷国民的法眼,他只不过是想在这暂时先落个脚而已。
    雷国民在馄饨摊上混了不到一个月,熟悉了环境之后,就自己跑去了一个建筑工地,找了一份工作,每个月工资只有三百块钱。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说好了平均月收入都上千元了,这累死累活的,连一半都没达到。
    但雷国民很快就听说,最有钱的地方是广州,那边全都是香港的大老板,出手都是一掷千金,估计自己是来错地方了。
    在工地上干了一个月,雷国民一拿到工资,马上扔下了手里的砖头,直奔火车站而去。
    买票是不可能买票的,雷国民可不愿意花那冤枉钱,扒火车照样能去广州。
    结果到了广州之后,混了没几天,雷国民发现自己又错了,广州也不太好混,听说真正有钱的地方是深圳。
    雷国民又赶紧跑去了深圳,结果到了地方之后,混的比广州还惨,每天露宿街头,就差去要饭了。
    他只能再次返回广州,毕竟广州城市大,机会更多一些。
    雷国民太想发财了,他就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却始终找不到什么机会,身上的钱也很快就花完了。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没有本钱,思来想去,雷国民又想起了在合肥的时候,曾经学到的本事,那就是去偷。
    接下来的日子里,雷国民就把偷当成了职业,常年混迹于广州火车站附近,找到机会就下手,勉强维持着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