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林峰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为何灵气覆盖之后就会产生这么不可思议的景象?
他下意识的收束灵气,现有的灵气无以为继,自然慢慢消散,而那耀眼的光芒也随之黯淡了下去。
果然是因为灵气的缘故才触发了这种光芒,也许这就是一种新的感应形式?
林峰在心中胡乱猜测着,脚下却片刻不停,直直朝着发光的地方走了过去。
来到近前,只见角落中摆着一个货架,在架子的最下面,放着一面铜镜。
这面铜镜没有任何包装,就那么随意的放在那里,上面甚至还落了厚厚的一层灰,看上去放在那里已经有些日子了。
他快步走过去,将铜镜从货架上拿起,有意识的放出灵气将铜镜覆盖,果然,这东西立刻又是光华四射。
林峰急忙再次收束了灵气的发散,将手中的铜镜从残余的灵气中挪开,镜上的光芒便也跟着消失不见。
将这面铜镜拿在手中,那种召唤的感觉便随之消失,现在再见到它对灵气的感应竟是如此的强烈,就算是傻子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可知道归知道,想要做到理解与接受,其实并不容易。
林峰使用灵识感应已不是一次两次,可这种现象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他分辨不出这是不是龙晶草产生的特殊效果,但怎么看这面铜镜都不是一件普通之物。
炮王看到对方拿起铜镜,随后似是陷入沉思,赶忙主动介绍:“这是一位家道中落的老太太放在这里寄卖的,可惜一年多都无人问津,倒是让小兄弟你发现了,这说明啥?缘分呐,有兴趣就买下来,她就卖两千块。”
听说只卖两千,林峰毫不犹豫的便决定拿下。
离开家时,老妈可是给他转了五千,到天卫一分没花,这时正好派上用场。
炮王免费赠送了一个盒子,正好放下这面铜镜。
经历了一件小插曲,三人重新落座,开始聊正事。
“听说你们要找蛤蟆?”炮王问道。
“是,不知您可否认识他?”
“当然,不过那家伙可是个危险人物。”
“哦?怎么说?”
“道上混的都知道蛤蟆是代理人,和他打交道的都是穷凶极恶之徒,所以大部分人都对他敬而远之。”
林峰可不是道上混的,不知道代理人是个什么职业。
司机小李赶忙解释道:“蛤蟆就是杀人买卖的中间人,负责替人发布任务,接待杀手,任务完成,他负责验货,收钱,付款。”
林峰恍然大悟,这倒是与他获得的消息对上了。
“他发布了刺杀唐家三少的任务,所以我们才来找他。”
炮王点了点头:“唐家坏了规矩,道上的人对他们自然就失了敬畏之心,不过蛤蟆这家伙敢发这样的暗花,也算胆大,这次他要还能全身而退,老子就真服了他。”
“在哪能找到他?”
“这家伙有两个常去的地方,一个是群众酒吧,就在铁厂街那边,他喜欢在那里喝酒斗地主。还有一个是蓝月亮俱乐部,在月亮花街上,他只要喝多了,就一定会去那里。”
“我没见过他,可否描述一下他的长相。”
炮王闻言嗤笑一声,说道:“蛤蟆那个家伙非常好认,他是个矮胖子,所以外号才叫蛤蟆,右臂上满是纹身,嘴边还有一颗大黑痣。”
……
车子停在群众酒吧门前,小李便准备离开了。
按照老熊的吩咐,将林峰送到地方,他就要去召集滨海的弟兄,利用人脉寻找蛤蟆的踪迹。
双管齐下,加快效率。
临行时,小李塞给林峰一万块钱,林峰自然没接。
小李一见,笑着说道:“林兄弟,你进去若是看到蛤蟆,这一万块自然就用不上,以后看到我把钱还回来就是了,但若等不到蛤蟆,可能就需要和里面的人打听一些消息了,这一万块也就派上了用场。要知道,这种钱还是给现金比较方便。”
林峰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不知道还有给小费的环节,听了小李的话,半信半疑,便把钱收下了。
小李又从后备箱中拿出一个双肩背包,帮林峰把新买的铜镜塞了进去。
林峰道了谢,小李开车离去。
背上包,揣着一万块现金,林峰进入了群众酒吧。
这是他第一次来南城,更是他第一次进酒吧,两个第一次叠加,不由便产生了一种新鲜刺激的感觉。
进入南城已经有一段时间,整体感觉与其他三区并无太大差别,只是漂亮的建筑略微少了一些,街道的卫生程度略微差一些,完全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可怕。
群众酒吧坐落的位置叫做铁厂街,因东黎的第一座钢厂而得名。
因为城区扩大,再加上钢厂也要扩建,三十年前工厂便搬到了地广人稀的工业区中,但附近的街道、店铺依旧还保留着钢厂时期的痕迹。
群众酒吧所使用的这栋建筑就是当年钢厂的职工俱乐部,只是简单的将俱乐部改名成了酒吧而已。
所以,这栋建筑从外面看着颇显陈旧,大门也显得略微小了一些,但内部空间却是又高又大,酒吧的老板甚至还搭了一层出来。
里面的各种陈设都是满满的年代感,颇有种穿越回到三十年前的感觉。
这种感觉对于只有十八岁的林峰来说却并不强烈,不过这种遥远的年代感也令他觉得十分的新鲜。
现在是下午五点,正是下班的晚高峰,所以酒吧中的人并不算多。
林峰的经验不多,但犯罪电影可是看了不少,自认找了一个可以看到全场的座位坐了下来。
这种酒吧属于亲民的一类,没有爱琴海那种高级餐吧那么讲究,进门之后并没有侍者领位,想要喝酒就直接去吧台找酒保,若是坐在餐桌旁,那就要等服务员有时间才能招呼你了。
桌子上放着餐牌和酒牌,林峰先是拿起酒牌看了看。
他并非是想饮酒,只是因为饮料的名录也印在这上面。
随后,他又拿起餐牌看了起来。
今天又只吃了一顿早饭,现在的他已是饥肠辘辘。
就在林峰聚精会神研究各类食物应该如何搭配之际,耳边忽然传来了一个甜美的声音。
“先生,请问你喝点什么?”
林峰知道是女招待来了,赶忙放下餐牌,可他只看了对方一眼,就差一点惊得魂飞魄散。
眼前是个身材苗条且凹凸有致的黑人女孩儿,之所以林峰可以如此详尽的叙述出对方的身材,那是因为女孩儿全身上下只有一件比基尼,如今正笑意晏晏的看着他。
林峰何时见过这种阵势?脑海中立刻警钟长鸣,拉响了一级警报。
鬼首那个家伙连女人的内衣都偷,现在看到这样一个女人站在近前,万一兽性大发,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什么越轨的举动,那自己还要不要做人了?
所以林峰立刻又将餐牌拿起,挡在了自己的脸上。
“嗯......我要可乐,加冰,加柠檬。”
可乐这种东西在这里连女人都不喝,一个月也卖不出几瓶。
女招待的薪资除了固定的薪水与小费之外,最重要的收入就是酒水提成,对方只点一瓶可乐,她可是一分钱都赚不到的。
女招待无奈的撇了撇嘴,转身准备去拿可乐。
“等等,”林峰叫住了女招待,“牛肉汉堡,配薯条,先来十份。”
他不想给对方更多出现在眼前的机会,所以一口气把该点的东西全部点齐。
“你说来几份?”
女招待怀疑是自己听错了。
林峰颇为郁闷的重复:“十份。”
女招待闻言喜笑颜开,她并没有意识到这十份牛肉汉堡是林峰一人的晚餐,只以为对方还有朋友正往这里赶来,少年只是提前把餐点了而已。
总不能十个人都喝可乐吧?女招待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去拿可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