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三网友为凶残付代价,2004年临猗县“2·21”无名男尸案
作者:九月无声   中国近代轰动案件最新章节     
    2004年2月21日上午9时许,临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北景派出所报告:有群众在辖区东闫村南路口一树壕内发现一具尸体。
    此时,正值全局命案会战期间,此案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接案后,局长李恩生、政委黄兴明、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王勤胜及刑警大队队长王学兵、教导员王新生立即率侦查、刑技人员奔赴案发现场,在北景派出所配合下展开调查勘验。
    经查,死者系男性,30岁左右,其头部多处受钝器伤,颅骨塌陷。
    从现场、尸检以及死者衣着等情况综合分析,首先排除交通事故死亡的可能性,并认定此现场为抛尸现场,且死者极有可能为出租车司机。
    寻找尸源和调查走访工作在全县及相邻县市全面展开。
    3月3日上午,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传来消息,一个叫王鑫的17岁少年,在其父亲的陪伴下从长治市到运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供述了其与两名同伙从运城租乘一辆出租车行至临猗县途中将司机杀害的犯罪事实。
    临猗县公安局民警受命后立即赴运将投案人带回调查。经详细讯问,王鑫的供述与现场勘验情况基本吻合。但王鑫作案后便与同伙分手,现在不知同伙下落。
    抓捕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成为当务之急!
    王鑫供述,同伙中有一人名叫崔亚东,跟自己年龄差不多,同是长治市襄垣县人,无业,喜爱上网;另一同伙叫李少华,比王鑫大一两岁,祖籍在安徽,常住长治市,是崔亚东的网友。
    当日下午,在民警的协调监视下,王鑫在网上找见了崔亚东,但无论王鑫怎么努力,崔亚东都不理会他。
    当晚10时,根据王勤胜和王学兵的安排,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永斌、大案中队副队长陈海峰、民警朱建鹏和许伏星带王鑫驱车直赴长治襄垣县。在县城崔亚东的住所及其乡村老家均未发现其踪影。
    3月4日下午,民警又赶往长治市区,在长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配合下,通过技术侦查,掌握了崔亚东在长治市的准确位置,下午6时,民警在长治市郊一网吧将崔亚东一举抓获。
    经审讯,崔亚东称,他与李少华是在网上认识的,虽已交往了半年多,但只知道李少华是安徽人,现在长治市郊捉马村,其余一无所知。
    办案民警在捉马村往返了几个来回,费尽了周折也没有摸排到“李少华”其人。无奈之下,民警只好重新从崔亚东身上挖掘线索。
    果然,崔亚东又供述了作案后曾与李少华在长治某校李少华朋友的宿舍住宿一事。民警抓住这一线索,找到了李少华的这个在校朋友。这名学生告诉民警,他与李少华是在网吧认识的,有关李少华的其他情况并不知晓,但他的一名同班女同学好像去过李少华在捉马村的住所。
    民警迅速找到这名女学生,通过其很快便找到了李少华的住处。
    李少华的母亲不愿意提供任何情况,经民警政策攻心,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关系,李母才吞吞吐吐讲出了李少华已逃往江西万年县她的娘家去了。
    这时,已是3月5日深夜,李永斌等四名刑警迅速将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崔亚东押回临猗后又立即驱车南下,经河南、湖北两省进入江西省万年县。在当地警方的紧密配合下,民警几经周折找到了住在山区李少华的两个舅舅家。
    3月7日,在李少华二舅家门口,已如惊弓之鸟的李少华远远看到有生人进村,便一跃而起逃向后山。民警紧追不舍,下午1时许,将潜藏在草丛中的李少华抓获。
    此时,哭丧着脸的李少华叹道:“我知道会有这一天,但真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三名犯罪嫌疑人对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及作案前后的情况做了如实交代。
    2月12日前后的一天,崔亚东的一名女网友何某(运城某校在校生)从运城前往长治游玩,崔亚东与李少华到车站迎接了何某。次日,崔、李、何三人一同到长治市郊一网吧上网。在网上,崔亚东巧遇到初中时的同学王鑫,便将王鑫约来相见。四个年轻人在长治市尽情地玩了一天。
    2月14日何某将要返回学校,四人便一同乘车来到运城。在运城游玩不到一星期,几人随身携带的 400多元钱便花完了。这时,三人商议“来钱”的办法,先计划抢包,后又决定抢劫出租车,得手后由李少华开车到安徽老家处理。因在运城游玩期间,李少华曾去临猗会见过网友,对运城至临猗的路段比较熟悉,所以,三人将作案地点选择在运城至临猗的路上。
    2月20日下午,天下着小雨。三人去学校找到何某,向何某借了20元钱,在一家杂货店,购买了一大一小两把铁锤和一把短刀。随后,三人来到运城市汽车站,李少华挡了一辆白绿相间的“羚羊”牌出租车。三人装模作样地一番讨价还价,司机最终答应以35元的价格将三人送至临猗县城。
    当车越过楚侯路口两公里处,突然车的后胎泄气,司机急忙停车,下车更换备用轮胎。这时,三人已将凶器藏在衣袖中,站在了司机身后,对半蹲着的司机形成了包围状。当司机正要拧紧螺丝时,三劫匪抡锤猛地向司机头上砸去……
    随后,三人匆匆将尸体抬进车内后座上,将地上的旧轮胎、千斤顶、扳手等工具扔进路边的庄稼地里,驾车沿209国道仓皇北窜。当车驶离县城10多公里处时,三人将车拐上一条小路,行至东闫村南路口时,见路上没有行人,便将尸体抛入路边的树壕,还顺手将司机裤兜里仅有的几十元钱掏走。
    三人驾车又返回运城后,再向长治方向一路逃奔。途经长治长子县时,车被交警查挡,三人弃车逃回长治市区。没料到,仅半个多月时间,他们又重新“回”到了作案地——临猗。但这一次,迎接他们的不是诱人的网吧和热情的网友,而是威严的警察和冰冷的手铐!
    王鑫年仅17岁,崔亚东被抓的那天,也好是他18岁的生日,而李少华也只有20岁。三人看上去瘦小白净,稚气未脱,崔亚东戴着眼镜,一脸十足的中学生模样。然而,他们的心灵却是那样的肮脏和毒辣,他们作案时又是那样的凶猛、狠毒和从容!
    三人能厮混在一起,“网聊”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交往的朋友大多是网友。他们随身携带的电话本上记满了网友的名字、电话号码,天南海北,男男女女。供述中出现最多的词汇是“上网”、“玩”。而网友也确实能够“帮忙”,除运城某校网友借给三人20元钱外,三人作案当晚驾车返回临猗时,临猗县城的一名女网友还在县城东转盘处借给其100元钱。作案次日,远在大同市的一名网友也给李少华的银行卡上汇了100元钱!
    崔亚东和王鑫初中毕业后均无所事事,二人家住襄垣县,却长期逗留在长治市区,一不读书,二不做工,整天泡在网吧里。其中李少华的身世更为复杂,他的母亲为逃荒早年从安徽来到长治打工、16岁便生了李少华,李少华从出生至今未见过生父。母于二人相依为命。然而,当母亲知道儿子李少华犯事后,给儿子和崔亚东1080元钱,让他们外逃。当然,自己也因涉嫌包庇而被关入监牢。
    真可谓可怜、可叹、可悲!
    2004年8月11日,王鑫、崔亚东、李少华均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