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杜一行人赶路的速度很快,若不是因为央柒富家小姐的身份,不适合骑马,一行人赶路的速度只会更快。
对于阿杜这些人来说,骑马赶路是件最稀松平常的事情,可这次去西胡,可是央柒第一次长时间的赶路,自然是不习惯的。
在马车上待的时间久了,央柒只觉得整个人非常不适,胸口里泛出一阵阵的恶心。
实在是太难受了,央柒喝水、吃零食都无法缓解这个恶心的感觉,只能对一旁的小青说:“我要骑马,你去和大哥说一声。”
这还是央柒第一次坐马车出现不适的情况。不过,这事也可以理解,央柒以往坐的国公府马车,都是极稳当的,哪里会出现跑的这般快的时候。
既然已经选定了身份,那么自打央柒这一行人从小羽庄出发,踏上这段路程,那这五人间的身份只有哥哥、妹妹、小厮和婢女。从前每个人是什么身份,都不再重要了。
听到央柒的话,小青从后头的箱子中拿出一顶面纱:“小姐,这一路上指不定要碰到什么人,把面纱带着吧。”
接过面纱,央柒老老实实地戴好。
即使小青不说此事,央柒也会这般做的。路上的行人这般多,现下又在京城的附近,免不了碰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人。
若是别人忍不住,只能徒添麻烦。
小白是央柒的专属坐骑,别人自然不会骑,自然,央柒也不会让别人碰小白。
骑着小白,感受到空气里的清新,央柒深深吸了口气,刚刚自己胸口的难受和恶心缓解了许多:“呼,小白今天表现得真棒,待会到驿站,我给你找些上好的嫩草。”
在小羽庄学骑马,本来只是一个无心之举,却不曾想,立刻就找到了用武之地。
跟着小白在路上飞奔地时候,央柒忍不住钦佩自己,果然啊,人多学习知识和技能,总归是好的。没有人知道,这个知识或者技能会在人生后哪个节点,帮自己一把。
央柒骑马的技术,相较阿杜他们这些常年骑马的人,差的有些多了。还好小白能力强,弥补了不少。
阿杜现在是央柒的贴身暗卫,对于央柒的话,阿杜自然是唯命是从的。
其余的人,虽然不会主动和央柒小姐搭话。但只要是央柒说的话,大家都会照做。
央柒能有这个地位,全依赖于出发的时候,太子殿下反复叮嘱过大家,这次西胡之行,须以央柒小姐为尊。
这次小青一行人最大的任务,就是要将央柒小姐平安顺利送至西胡英国公府。
众人凌晨出发,直到天快黑的时候,阿杜才说道:“三妹,天马上就黑了,我们就在前面的镇子上找个客栈住下吧。”
阿杜的话,让央柒有些犹豫:“兄长,现下时间还早,我们还是赶一段路在歇息吧。”身上担着这么重的担子,央柒不敢随意歇息。
在出发之前,阿杜就已经在心里盘算好了,所有歇脚的地方,这些安排都是阿杜积年的经验:“小姐,若是错过这个镇,我们怕是要再过两个时辰才能找到歇脚的地方。况且,即使人吃的消,马也要休息的。”
即使阿杜准备的马再好,也吃不消没日没夜地跑。
阿杜既然如此说了,央柒也没犹疑:“全听兄长的。”自己没有出门在外的经验,听阿杜的总比自己瞎指挥来的好。
快进镇子的时候,阿杜在央柒的耳边说道:“这镇子唤作桦步镇,因为靠近大道,往返京城的商贩,大多都会选择在桦步镇歇脚。”
看着远方石头上的三个大字“桦步镇”,央柒皱了皱眉,殿下给自己的册子里说过,桦步镇里有他的人。
不过是个镇子,到底有哪里值得太子殿下来费心费力地布局?
嘴角弯了弯,央柒带着笑意说道:“走吧,我现在可是饿到前胸贴后背了。”着急赶路,今日中午只是吃了些馕。
桦步镇的镇子不小,但里头的客栈倒还挺多的。
阿杜做主选了家客栈,一行人走了进去。
天刚擦黑,这是桦步镇客栈里最热闹的时候。天南海北的客人,三三两两坐在一起,喝喝小酒,各自分享些最近知道的消息。
央柒一行人进入客栈,就吸引了大部分人的眼神。这一行人,男俊女美,不吸引众人的目光才是正常。
阿杜一共开了三间上房和两间价格低廉的房间,上房自然是央柒在内的三个主子一人一间。
将央柒带到屋子,阿杜开口道:“三妹,我和你二哥就住在隔壁,你稍微大点声,我们两边都能听见,放心吧。”
央柒看着阿杜和二哥,点点头,柔声道:“哥哥们放心,妹妹可以的。”阿杜这碎碎念的样子,央柒倒是从他身上看到了些央清大哥的影子。
这段日子,除了殿下交给自己的重要物件,央柒贴身带着的,就是殿下上次在宫里送给自己的匕首。
作为央柒的贴身丫鬟,小青在这个时候,自然要负责给央柒铺床打扫。
阿杜看着央柒,指了指楼下的大堂:“今日晚膳,待会是让小青给你送到屋子里来,还是我们一起去楼下吃。”
央柒默默摸了摸自己面纱下的脸,虽然这张脸在京城的辨识度算不算高,但还是低调些好:“还是让小青给我送到屋子里吧,今日赶了路,现在着实是有些累了。”
虽说这房间已经是客栈里最好的房间了,可和央柒平日里住的还是差了许多。不仅面积小,整体屋子的布局,让人看起来也不舒服。
用完晚膳,央柒洗漱之后,从小箱子拿出了本书,坐在蜡烛旁仔细看着。
这次去西胡路途遥远,并且要速战速决,一路都需要轻装简行,央柒自然不能带太多的书,否则太影响马车赶路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