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坑:“宿主对不起,都怪我,我不该贪小便宜的。”
唐枫:“唉,算了。都来到这个世界了,还能回去吗?
来都来了,不试试我怎么甘心。坑坑,你有没有什么道具。”
坑坑疑惑:“宿主,你为什么会问这个?我确实还剩余一些道具,但不知你能不能用上。”
唐枫:“算了,我不该和你绕弯子的,我就该直接问。”
坑坑疑惑:“宿主你想问什么?”
唐枫:“果然我不该对你的智商有所期待。坑坑你有没有什么可以伪装自己的道具?”
坑坑恍然大悟道:“啊,宿主你需要的是这个,这我有而且还是最顶级的那种,这是原主的馈赠。
这道具可是消耗了原主身上大半的功德。宿主,原主真的是把所有都赌在你身上了。”
唐枫:“看来她真的只有一条路了,不然那么聪慧的女子怎么会愿意舍弃所有,只为换一条生路。
坑坑道具呢,给我吧,我会尽我所能完成这次任务。
我想让她得到自由,她不应该成为口口声声说爱她男人的玩物,她应该过上正常的生活。
走在阳光下,而不是被拘于阴暗的小屋中。”
坑坑道:“好,宿主,那我们就帮助她,这是你要的道具。”
说着它打了个响指,一个五彩的光环便凭空出现降落在唐枫的手中。
唐枫看着这道制作粗糙。在她那个世界卖最多不超过两元的光环惊讶道:“坑坑,这就是你说的最顶级的道具?就不说它那像彩色灯球的颜色了,它这么巨大,我难道带着不会被别人发现吗?”
坑坑道:“宿主别看它其貌不扬,它的作用可不小。你只要把它带在头上,无论是谁都无法看穿你的身份,不是原主。
就算你用自己的性格与原主相差很大,他们都会觉得你就是原主。
完全不用担心身份被他们发现步其他任务者的后尘。”
唐枫:“听起来这道具真不错,正是我现在最需要的我现在只有一个问题,我带上可以,但它可不可以隐藏?
在外人看来我顶个彩色的灯球谁能不多看一眼,要换做是我也会多看一眼。
那样子我还怎么进行我的任务?绝对不是我怕我的社恐症犯了。”
坑坑:“隐藏,当然是可以隐藏的。
只要你心念一动就可以了毕竟这个道具是原主制作的,动用了她身上一大半的功德。
你能想到的原主也想到了,所以她怕下一个任务者不愿用道具,就给它加了一个功能,带上后所有人都看不见,只有你自己能看见。”
唐枫闻言松了一口气。
“呼,那就好,这下我就没顾虑了。”
然后,她又低头看了一眼,手上拿着的光环。好吧,她还是觉得嫌弃。完全理解不了原主的审美。
但是没办法了,所以她闭上了眼睛,鼓起勇气往头上一戴。
往头上一戴后她觉得好像也没什么不同,原主的身体也没变。
没有变美,没有长高,甚至连身上觉得疼痛都没有。
唐枫自然感到疑惑,她以为它没效果。
“坑坑,你确定它有效果?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坑坑道:“宿主,你怎么可以怀疑我,我说的都是真的,可能这是顶级的道具,所以没有那些低级道具需要身体适应才能用吧。”
唐枫:“是吗?”
坑坑:“当然是的。宿主你要不信我,你找个认识原主的人试一下不就知道有没有效果了吗?
我知道你怕会不会没效果被发现,别担心,这次我帮你挡了,我现在所存的能量还够,帮你挡一次的。”
唐枫:“这样啊,那我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我就按你说的去试一试吧,不过这现在不是最要紧的事,最要紧的事是坑坑你给我查一下刚才打我的那个女人是谁。
她真是好大的胆子,从来没有人敢打我,她可是第1个我记住她了。”
说着手握成双拳,就准备冲出去给她一巴掌。
坑坑:“宿主,冷静冷静。别冲动,冲动是魔鬼。之后你可能会后悔的,我现在就帮你查。”
唐枫闻言,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笑。
“那你可要快点,不然我就直接过去了。”
它道:“好的,宿主,我已经在查了,等一下我马上就查到了。”
唐枫颔首道:“我再给你三秒,如果查不到的话,那我就直接出去了。三、二、一。不好意思,时间到了。”
说着就往卫生间大门走,此时她的手已握在门把上,只要她一扭,门就开了。
坑坑连忙道:“停,宿主。时间刚好。我查到了那个女人也是一个路人甲,不,准确来说是炮灰。
按照原剧情原主如果不去做出租女友的生意的话,那她是能幸福潇洒的过一辈子的。当然是孤独终老,单身的过一辈子的。
因为优质男人都是要围绕着女主的即使他们不喜欢女主但也要围绕在女主身边这是为了衬托女主的魅力。
也是为了让男主吃醋。
刺激他们的感情,从而幸福的过一辈子。”
唐枫:“是这样啊,如果被原主知道她本来的人生,她会不会后悔这也无从得知了,不过如果是我的话,我应该是会后悔的。
荣华富贵的过一辈子,只是没有真爱那不好吗?没有人管,可以去环游世界。况且也不是没有人爱她,只是没有爱情而已。
爱情也不是必需品。
尤其当你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来爱你。就算是装,也会装作很爱你的样子,至于那是真的假的,那重要吗?不重要。
你得到情绪价值不就行了吗?人心是会变的。
就算不变,那未尝是一件好事。
不好意思,又聊跑题了,现在聊回正事儿。
坑坑,那个女人是谁?她为什么要欺负原主?难道是因为嫉妒?
可是她是怎么知道原主的身份的?我觉得原主她伪装的很好呀。
原主也是真能忍,明明只要一伸手就能解除面前的烦恼,却非要自己强撑着。
也许这并不是一件好事。本来就属于自己的资源利用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为什么非要自讨苦吃呢?
换做是我,绝对不会。
不过如果是我也不可能去追星,在家追剧不香吗?
什么,你说去现场追剧不好吗?
去现场见到演喜欢角色的演员不好吗?
算了吧,她只是喜欢看剧,又不是喜欢演剧的演员。
况且片场那么多人,人山人海的,她去那社恐症肯定得犯了。
所以,为了她自己好,她从来不去人多的地方。当然有一些必要场合他还是会去的。
要是她自己,她肯定是不去的,要不就是在家里打游戏,要不就是在追剧。这样的生活是不是也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