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正义律师的三条准则(14)二合一
作者:画秋   快穿:宿主真的只是替身!最新章节     
    小田案因为涉及未成年人,所以本案不公开审理。
    即,不允许群众旁听或记者采访报道。
    家属是原被告人的监护人的,可以去参与庭审旁观。
    宋悦笙和小田说可以委托所在学校和未成年组织的代表入场。
    但小姑娘倔,非要亲眼看到贺涛的下场。
    她不得已给小田用通俗的语言科普注意事项,又填写法院提供的相关文件。
    不仅如此,宋悦笙还把各种资料小心锁好,谨防开庭前出现变故。
    因为以前发生过开庭前资料尽毁的事。
    而且,本世界的法律体系对秦、贺、薛、姜四家的影响不大。
    贺涛想要离开拘留所,把小田往死里整,就是贺煜城几句话的事。
    说真的。
    如果不是剧情为了给薛心宜和贺煜城创造见面的机会,原主肯定接不到这个案子。
    “学姐,我一会儿要怎么说?需要注意什么?”
    “什么都不用说。今天叫你来,是让你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
    薛心宜:“啊?”
    “你现在是实习律师,还没考证。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宋悦笙自认为做到了指导实习律师的责任。
    给她发了很多用得着的文件,又安排她做一些整理数据的小事。
    但薛心宜心思不在案件。
    除了第一天跟着她去见了小田外,其余时间根本见不到人。
    她自己完成了excel的数据,对方还没发过来。
    发信息询问,说家里有私事走不开。
    昨天提到开庭,薛心宜今天就过来了。
    【吓死我了,还以为我要说呢。】
    【宋悦笙和贺家的矛盾已经扯上了,板上钉钉的败诉,我才不要参与。】
    薛心宜在心里松了口气。
    下一秒。
    她听到了一个轻快的声音。
    “早就听闻宋律师十有八胜,期待见到宋律师在法庭上的失败风采。”
    【贺、贺煜城?】
    薛心宜连忙调整自己的仪容仪表。
    然而,贺煜城的目光在宋悦笙。
    宋悦笙的注意力在他身后的六个人身上。
    从样貌上看,是贺家的人。
    贺涛一个有手有脚的成年人,哪里需要什么监护人。
    她没猜错。
    前些天的平静是为了今日的风暴。
    如果审判长顶不住压力……
    那就不要怪她了。
    贺煜城:“宋律师,忽视别人的声音可不是一个律师的素养。”
    “法院各个地方都有监控,贿赂对方律师行不通,我也不会改变立场。”
    宋悦笙说完就拉着薛心宜往前走。
    “宋家真是养了一个好女儿。”
    贺老爷子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
    言罢,他看向小儿子,声音带着些讨好。
    “小城,贺涛再怎么混账,也终究流淌着我们贺家的血脉,是你的亲侄子。家族里的事情,何须闹到外头去,让人看了笑话?”
    “大可带回家教规矩。我保证你二哥绝不插手。”
    说到这里,贺老爷子的语气更加柔和了几分,似乎是在用尽全身力气,想要说服眼前这个看不透的儿子。
    “你看……要不和郭审判长说一说,让他把人放了?”
    贺煜城只是轻笑了声:“父亲请不来蔺心兰,全仰仗王律师这位业内翘楚。败了,只能说明确实找不到能辩护的空间。”
    “父亲的孙辈不止有贺涛一个,我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侄子。”
    贺二哥最清楚儿子是什么德性。
    如今贺煜城这样说,等同于宣布了贺涛的死讯。
    但那是他儿子!
    贺二哥望着逐渐远去的人影,说:“爸,你有没有后悔二十年前把四弟找回来?”
    贺老爷子沉默不语。
    怎么不后悔!
    简直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贺煜城作为贺老爷子培养唯一的继承人。
    小时候还好。
    一切都在掌控中。
    但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五年前从他手中接管贺家后,贺煜城就像披了一层皮,谁也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不眨眼地砍了他的左膀右臂。
    好几个心腹被换。
    这几年虽然不常在舟市,但熟知贺家的大小事。
    去年除夕,老三质问他抢生意。
    贺煜城当着众人的面,用了最新研发的药物实验。
    早知道有这么一天,他就不该花重金找丢失的贺煜城!
    死在国外算了!
    **
    六月三十日,下午三点,最高人民法院一办公区第七法庭。
    “开庭。”
    随着审判长的一记法槌,小田案拉开帷幕。
    审判长看向原告位置,声音严肃:“请原告律师陈述相关内容和诉讼请求。”
    王律师起身,向审判长点了下头,然后逐一道来。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监控视频,六月五日晚21:00,被告出现在音浪狂唱ktv。在门前徘徊了将近两小时,直到委托人出现。”
    “被告随即尾随进去,直奔委托人所在的房间,故意捅伤四刀,致使委托人昏迷三天,落下终身残疾。
    水果刀上的指纹鉴定结果与被告一样。”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方诉求如下:
    第一,由被告承担委托人的所有医疗费用。
    第二,被告已满十六周岁,当天并无饮酒,不存在无意伤害。且造成委托人严重残疾,应判决死刑。”
    审判长听着点头。
    然后,他看向宋悦笙:“被告律师,请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问发表答辩意见。”
    宋悦笙缓缓起身,淡定地开口。
    “原告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请合议庭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请求。”
    “原告在法律部分并未完全列明。”
    “《刑法》第十七条后半部分,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方当事人未满十八周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
    “现我方围绕该条法条展开答辩。”
    “首先,在本案中,当事人刺伤原告是因为五月四日晚的弓强\/\/女\/干。当晚,当事人正常上班收银,原告一行人到达音浪狂唱ktv后,见色起意,达成犯罪。”
    “其次,我方当事人在案发后报警求助,但是多区警官畏惧原告的威胁,被迫选择无视。这一点可以查看三号证据。”
    “从当事人的父母,学校可以了解到,当事人从小乖巧,学习成绩优异,无不良嗜好。是当事人求助无门,一时怒气上头才会对原告动手。”
    法庭上,一袭西装的女孩儿自信满满地陈述着她的观点。
    声音清晰有条理。
    贺煜城调整着坐姿,双手交叠,目光锁定在宋悦笙身上。
    除了说话气人,她好像有些优点。
    宋悦笙尽量忽视那抹视线,顿了顿,接着说。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女\/\/干.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事人属于未成年人,此案对她的未来造成重大影响。根据相应量刑规则,我方要求加重原告的刑期时长。”
    “综上,我方诉求无罪,并要求审判庭对原告的所作所为,进行相应的判决。”
    小田爸妈诧异地抬头。
    宋律师和他们提过后,他们从网上搜了相关法律,也已经做好了小田要被关起来的准备。
    但是,她……她提出了无罪的请求?
    小田爸注意到她的情绪,轻轻拍了拍小田妈的手,小声安慰。
    “孩子还没来,别让小田看到伤心。”
    最上面,审判长的虚汗直冒。
    从宋律师提交证据到现在开庭,他没有一次不做噩梦的。
    贺先生没提照顾,但在下面坐着。
    贺家上一个掌权人也在。
    还有宋律师。
    她是蔺教授的得意门生。
    若是以前,他能按照双方律师的辩护进行判决。
    无论宋律师是胜诉还是败诉,都不会引起蔺教授的关注。
    但今天的原告是贺家人,如果徇私,传到蔺教授耳朵里肯定麻烦。
    他能怎么判?
    啊?
    **
    王律师:“被告当天穿着不得体,监控上可以看到有明显的眼神引诱,这是你情我愿,不属于弓、强\/\/女\/干。”
    宋悦笙当即否认:“原告律师说的眼神引诱不存在,面带微笑递出门卡是我方当事人出于礼貌的行为。”
    “按照对方律师所说,微笑服务是引诱,将会没有人礼貌待人。”
    王律师:“ktv老板可以证明被告是笑着离开的,不存在强迫。我方要求传唤证人。”
    审判长:“传。”
    薛心宜的耳朵里进了太多法条,有些昏昏欲睡。
    听到这句话,瞬间精神了。
    【好戏来了。】
    【唉。提什么无罪,老老实实提减刑不就好了。】
    【这下败诉,肯定要被贺家大肆宣扬。】
    【要不告诉贺煜城他三哥想用病毒暗杀的事,让他给宋学姐安排个工作?】
    【虽然宋学姐没怎么管我,但好歹是同系学姐。帮一帮也是应该的。】
    贺煜城的眼睛微眯,换了个腿翘着。
    薛家小姑娘藏着不少秘密啊。
    ktv老板第一次出席法庭,整个人十分紧张,险些绊倒。
    审判长问了两次,才颤巍巍地开口。
    “是,我……我那天走得晚,看见小田一个人笑着离开。她说是遇到了好事。我也没多问。”
    宋悦笙看向老板:“监控拍到当事人是哭着离开的ktv,当天晚上并没有出现你的身影。不知你是什么时候在哪里遇到的当事人?”
    “当……当然是在外面的公交车站。好像是晚上九点半左右。”
    ktv老板有些心虚。
    “这样啊。”宋悦笙看向审判长,“审判长,我方要求传唤当事人。”
    “老板,请你待会儿再说一遍什么时候遇到的我方当事人。若是做了伪证,你觉得你离开法庭,能活多久?”
    贺涛激动地大喊:“反对!被告律师在威胁证人!”
    “比起你用电话警告,让我方当事人求助无门,我好言劝老板迷途知返,怎么就算威胁了?”宋悦笙回头看他,唇边勾着一抹笑。
    王律师:“被告律师说的伪证没有证据证明。”
    审判长清了清嗓子:“请被告律师依照证据进行辩护。”
    “是,审判长。我方请求传唤当事人。”
    宋悦笙再次提出自己的诉求。
    “传。”
    小田是和未成年组织的代表一起进来的。
    她的情绪看上去很正常。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说出的话也非常有条理。
    “那段时间是小长假,老板和全家出去旅游,朋友圈有打卡照片,我点了赞。
    所以我没有见过他。
    如果老板删除记录,我也能证明。
    那晚我离开后,想做个饱死鬼,就去了附近的商店买面包和矿泉水。手机上有我的购买记录。
    如果没记错,应该是九点半左右。”
    “结果在等车被撞的时候,被十字路口的热心交警所救。他什么也没问,但是说了很多。所以,我才会选择报警。”
    宋悦笙敛着眸子。
    这么好的姑娘被人毁了。
    贺涛真有脸诉求小田死刑。
    不过没关系。
    如果法院宣布贺涛无罪,她就自己动手。
    法律是原主的坚守,不是她。
    况且本世界的男女主都在法律体系之外。
    他们杀人犯事可以。
    她为什么不行?
    小田的手机早就被当作证物交上去了。
    审判长在浅信的支付记录里找到了那条记录。
    证实原告的证人作伪证。
    一切证据都对贺涛不利。
    但审判长考虑得很多,迟迟不与合议庭讨论最后的结果,反而让原被告律师继续说其他证据。
    他想拖够时间,然后宣布休庭,拖几个月再重新开庭。
    然而现实是一面倒的情况。
    宋律师太能说了。
    随便拉个外人进来都能知道原告犯了大罪。
    “我要监控不正当?”
    宋悦笙呵了声,从桌上的文件上抽出两张证明。
    “一份是法院的自主调查取证的证明,一份是与警队合作的证明。”
    “对方律师资历比我深。原告,你可以去问你的律师这两份证明意味着什么。”
    “审判长,当事人还未成年,已经深受此案折磨两个月。原告严重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权益,我方要求尽快宣判。”
    她不可能让这件案子拖延下去。
    审判长自知避不开,缓缓道:“请各位耐心等待,我将与合议庭商讨最后的结果。”
    其余的人随着审判长一起离开。
    法庭有监控,按理说不能随意走动。
    但贺家不是普通人。
    贺煜城走到宋悦笙身边,俯身说:“宋律师,你的败诉太少了。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多来几次败诉,才能让你成长。”
    宋悦笙抬眸轻笑:“你可以试一试妨碍审判长的后果。”
    “想杀了我?”
    宋悦笙的眉眼弯成了月牙状:“我怎么会杀你呢,当然是向贺先生科普法律知识。”
    “学姐,我们有律师和学校一样有宣传法律周?”薛心宜凑过来搭话。
    宋悦笙:“律所很忙的。但是小薛你可以去试着去贺先生的公司宣传法律。”
    “我?”
    宋悦笙点头:“我那天晚上看见你和贺先生去逛商场。你们应该很熟,你讲的法律,贺先生应该能听得进去。”
    贺煜城轻嗤一声,兴味索然地转身朝休息室走去。
    背影中透露出几分不耐。
    现在的宋悦笙太像一团软趴趴的棉花。
    毫无挑战与趣味可言。
    看她出丑一点儿都不能让他顺心。
    这案子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还没那个小姑娘能激发斗志。
    仔细一想。
    这两人好像有点儿相似之处。
    贺煜城自嘲一笑,很快把这个念头抛去了。
    她们俩年龄声音不同,怎么可能一样。
    ……
    “学姐,贺先生他该不会……?”
    宋悦笙打断她的话,委婉地提醒:“法庭上慎言,这和你能不能做律师有关。”
    “哦。”
    薛心宜不再搭话。
    远处,贺煜城敏锐地捕捉到了一道锐利目光。
    他本能地回头。
    目光如鹰隼般扫视四周,试图捕捉那份突如其来的寒意源头。
    只见薛心宜慌张地转移视线。
    不是她。
    薛家小姑娘很好懂。
    那么,会是谁?
    在贺煜城表示案件如常判决后,十几分钟后,众人从休息室走了出来。
    审判长一敲法槌,提醒大家注意。
    “本案是一审终审,原被告不能进行上诉?。”
    “经过讨论,原告涉嫌弓\/强\/\/女.干被告的成立,根据相关法律,处以25年有期徒刑。
    驳回原告的死刑诉求。
    驳回被告的无罪诉求。
    被告承担原告住院四天的住院费用,共计八万九千六百四十二块五。
    以及一个月的批评教育,期间不得离开舟市。”
    “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不予公开。参与庭审的人员也不可向外透露本案的任何信息。”
    “庭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