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这些都是宫里的规矩,出来外面,就按外面的规矩来办。
你这个主人都做好了饭菜,他们哪有不吃的道理。”
太子满不在乎的说。
“这样就好。太子殿下,臣女告诉你,吃饭的时候就不能要别人在旁边服侍,这样一点也不尽情。
自己动手,才能吃得惬意,吃得自在。
台上的菜,想吃那个就吃那个,如果觉得好吃,可以多吃几下,才过瘾。”
高芷君滔滔不绝的说着。
她觉得重活一世,在这里,自己好像变得开朗,话也变得多了,性格有所改变。这一切,应该是霍家人的功劳。
“县主说得对,本宫在宫里用膳都有人布菜,每碟菜不能超过三口,就算是很喜欢也不行。”
太子殿下说着宫里的规矩。
“呃,真是很可怜,不能做一个干饭人。”
高芷君同情地说。
没有什么是比得上吃饭的乐趣。
在前世,一有时间,她就会钻研食谱,天天给自己弄新奇的菜。
“‘干饭人’?是什么人?”
听到这个新鲜的词,太子好奇的问着高芷君。
“干饭人,怎么说呢?就是很努力的吃饭,天天想着吃不同的菜,很的很开心。”
高芷君奥怒自己为什么老是说一些现代词语,古代人怎会理解它的意思。
毕竟在现代,所有人都明白的意思,在这里却解释不清楚。
“本宫还是不太明白?”
听完,太子还是听不明白它的意思。
“太子,这个其实很简单,就是有些人喜欢吃东西的意思。太子还是快吃菜吧,它快要凉了。”
高芷君也词穷了,解释不了,只好转移话题。
太子开始吃起台上的饭菜,品相没有御厨做的好看,但味道却比御厨做的好吃。
“县主,你有什么人生目标?”
太子一边吃着菜,一边说着。
“臣女有太多事要做,暂时只能开医馆,等医馆步入正轨,再想其它的。”
“要说人生目标,还真有。
你们男人的人生三大事: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
我的人生大事是:努力赚钱,尽情花钱,吃尽天下美食,然后当一个咸鱼。”
糟了,又用了现代的词语。高芷君心里奥怒的想着。
“师父,这个徒儿帮你实现。你跟徒儿回京城,进太医院,就会有很多银子。”
陶院正听到师父的人生目标这么简单,心里雀跃,自己可以帮她实现。
“进太医院,天天天一亮就要去上班,下班时间还不确定,要随传随到,这样我怎能当咸鱼。”
高芷君都想敲开他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搭错线,自己要当咸鱼。
“师父,咸鱼是什么?”
没想到自己理解错的陶院正,有些不好意思的问。
“咸鱼,就是不用为生活去奔波赚银子,不用为柴米油盐烦恼,天天可以大鱼大肉,还有很多丫鬟服侍,可以买很多漂亮的衣服,一天一套,永不重复。”
这个恐怕是很多人想要的人生,在现代,只有电视上那个霸总才有吧。
“师父,这个徒儿可以做到。你跟徒儿回京城,徒儿养你,绝对养得起你说的那样的生活。”
原来咸鱼是这样低的要求,他的府中就有很多佣人。
“我不要花你的银子,我要花自己的银子。花你的银子哪有花自己的香。”
高芷君说:“我要当个独立自主的人,自己的银子自己赚。”
在座的人都对高芷君刮目相看,觉得她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京城的千金大小姐哪一个不是足不出户,依靠着父亲生活。
女人出去抛头露面就是有失大家闺秀,视为不耻,哪里有她说得那样理所当然。
“师父,我赞成。如果有需要徒儿的,徒儿定会义不容辞。”
陶院正敬佩的对高芷君说。
“放心,有需要,我不会客气。”
高芷君毫不犹豫的说。
有免费的劳动力,不用才是王八蛋。
“你就是县主的未婚夫?”
太子抬头问着对面一直不说话的霍锦谦。
“学生霍锦谦见过太子殿下,学生正是县主的未婚夫。”
霍锦谦抬头看着太子说。
当他抬头看过去,对面的太子和王公公也看过来。
六目相对,太子和王公公都震惊了。
“姑姑!”
“长公主!”
太子和王公公情不自禁的叫出来。
听到长公主,陶院正震惊的看着霍锦谦。
他怎能如此大意,见了两次都没认出他像长公主,他的眉毛,眼睛都像已故的长公主。
张知府也惊得目瞪口呆,他这是走了什么运气,一下子就见了三个大人物:太子殿下,长公主儿子,县主。
高芷君虽然怀疑霍锦谦是皇子或王爷,见到太子殿下,他没有认出,她就知道自己猜错,锦谦可能只是大臣的儿子。
没想到,她猜得不是很对,也没猜错,霍锦谦是长公主的儿子,也是皇室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