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白尾鹿
作者:郁乱九   赌石为皇,鉴宝为王最新章节     
    显然要把所有可疑的地方,全部挖掘出来,工程量太大,很容易引来附近人的窥探,甚至引来政府的关注,得不偿失。
    如今的情况,也只能慢慢的来查找,和原本打算的快、准、狠所背道而驰。
    朱雀大盗一直以来充当着智谋的角色,外加神乎其神,能改变自身骨骼肌肉的变装本领为主。
    她这时也没有什么头绪,很难从众多可疑的地方,找到宝藏所在地,这时也不得不安慰起青龙和白虎起来。
    “如果这么好找的话,早就被人找到了,哪里还能等到我们呢。”
    “而且这边庄园已经被赢先生买下来了,我们也一直被英酱通缉,无处可去,我们多消耗一点时间也无碍,只要最后能找到就好。”
    听到朱雀略微清冷的声音,青龙和白虎也不时的点了点头,只是内心充满着担忧,也不知道要消耗多少时间才能找到,还是真的只是无稽之谈。
    青龙他们本就无所谓,不过一想到赢洛篱,他情难自已的叹息了一声。
    “哎,希望可以找到吧,要不然就欠赢兄弟一个大人情了。被我们忽悠过来,花了一大笔钱,结果毛都没有。”
    “唉……”
    白虎同样深深的叹息了一声,他最讨厌欠人情,宁可多花钱也不愿意。
    这次能找到宝藏还好,你好我好大家好。找不到就麻烦了,花了近亿人民币可不是开玩笑的。
    他们也只能期望尽快找到宝藏,要不然心里要承受的压力太大,大到让他们心生痛苦。
    时间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中午大家并没有回去吃东西,而是在一条干净清澈的小溪旁边,生起篝火,处理猎物,就地解决。
    还好拜西任和西沙两个牛仔,有打猎到一只十来斤的雪羊,处理好之后,刚刚好够赢洛篱、玄武、拜西任和西沙四人吃的。
    至于青龙他们,早已经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也只能是自己解决了。
    雪羊可以说澳洲比较独有的一种美味,生活在北部山脉,肉质鲜嫩,肥瘦相间,并无羊膻味,反而有一股淡淡的兰花花香味道。
    等赢洛篱,浅尝一口以后,也不得不感叹一句:确实不错,烤的恰到好处,就是少了辣椒,要不然就完美了。
    吃完以后,四人并没有耽搁多久,又一次进入打猎的行程之中,毕竟要为晚上的肉食做准备。
    赢洛篱刚刚听拜西任和西沙说过,这边山脉之中有一群无比美味的白尾鹿,是原来的农场主从北欧带过来散养的。
    只是一百多年下来,已经繁衍起来了,只是这些白尾鹿时常掩藏在森林之中,很难找到。
    他把马安放好以后,带着猎枪,徒步上山寻找这种美味佳肴。离开之前,抚摸了一下马头,轻语道:
    “小白马,你就在这里等哥,安心的吃草,等哥猎到白尾鹿,就过来找你,晚上给你加餐。”
    “呵呵呵,那三个家伙,还想要赢我,这次痴人说梦呢。”
    赢洛篱也不管这匹小白马听不听得懂,拍了拍它的马头,说完以后,快步离去。
    进入到森林之后,里面整个环境都变得更加的湿冷起来,甚至有着一层十分稀薄的雾气,树木茂密,遮云蔽日,阴气逼人。
    赢洛篱浑身打了一个激灵,倒不是因为冷,而是明明才过正午,就已经有了傍晚,太阳西下的感觉。
    不过这并不妨碍赢洛篱在山间攀爬,因为修行星辰坐忘术以来,他如今的精神力不知道强了多少。
    方圆几十米在他的感知之下,一切都是无所遁形,所谓借助草木的隐藏,也不过是形同虚设罢了。
    他清晰的感觉到了附近,陷入到冬眠的青蛙,蟾蜍,各种蛇类。甚至还隐隐约约感觉到有一只熊,哪怕沉睡之中,来自它那种猛兽的压迫感,也让人心惊。
    赢洛篱自然不会拿冬眠的熊开刀,毕竟人家还在那里安稳的睡着,结果睁开眼睛的一刹那就要面临死亡,何其悲哀。
    赢洛篱运转内力至双脚,原来还崎岖陡峭的森林,一瞬间如履平地,脚下生风,一步之间,早已跨越不知多远。
    不到短短十分钟的时间,赢洛篱就已经无比轻松的来到了山顶,海拔大概一千米左右,半山腰往上早已经白雪皑皑。
    赢洛篱爬到山顶,站立到最高的一棵树树顶,眼前早已经再无遮挡,满眼尽是风景。
    整条山脉似乎被分割成了两半,上半截白雪为外衣,树木为骨架,无比的圣洁而又冰冷;下半截绿色苍翠,山脉起伏跌宕,满是傲然的生命力。
    赢洛篱站到树顶,运转内力至全身,任寒风如何凛冽,他自岿然不动,心境也跟着越来越淡然,越来越超脱。
    不知过了多久,赢洛篱突然感觉一身内力如大江大河一般,在体内沸腾起来,一身暖洋洋的。
    “啊……”大吼一声,声音传扬至很远很远,回音阵阵,惊起无数的飞鸟,寂静的森林,似乎被激活了一般,热闹起来。
    突然之间,赢洛篱远远的听到一声鹿鸣声,“呦呦”,紧接着好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般,响起来了无数“呦呦、呦呦……”声。
    声音之中,似乎充满着无尽的欢快,不过因为刚刚赢洛篱的大叫声,也惊扰这些家伙,同时也夹杂着一丝的害怕和担忧。
    片刻之后,赢洛篱如长了一双翅膀一般,从几十米高的树顶,一跃而下,脚下生风,几个踩踏之中,消失在孤寂的山顶。
    精神力全开,不到两三分钟的时间,赢洛篱就在冰雪交界处,寻找到了刚刚鸣叫的那一群白尾鹿鹿群。
    只见整个白尾鹿鹿群,差不多一百只左右,大大小小都有,正在悠闲的吃的半枯半绿的草。
    说时迟,那时快,赢洛篱瞄准一只差不多三年左右,体肥健硕的雄性白尾鹿,看准机会,扣动扳机,一枪而发。
    “嘣……”
    花生米如同一朵红色玫瑰一般,在白尾鹿的鹿头留下了一朵血色记号,无色的倒地挣扎了几分,再也无法起身。
    而其它的鹿群,完全被这突然而来的意外,吓到鹿心乱跳,一窝蜂的几个跳跃,消失在森林之中。
    赢洛篱过了几分钟之后,走到已经毫无生息,但是身体反而散发着热气的白尾鹿旁边。
    赢洛篱用手抚摸了一下鹿十分柔顺的毛皮,感受着早已经枯竭的生命力,不由得感叹道:
    “唉,鹿兄,你也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谁叫你长得最肥,最健硕呢。”
    “我们人类对于你这种鹿王,也无比的觊觎,不但因为肉质鲜美,更因为你稀有。”
    赢洛篱感叹了一句以后,内心完全没有一点杀戮以后的愧疚感,如果不是因为很难搬运,刚刚他就会多打猎一头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