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金鳞岂是池中物
作者:箫九六   八零:被渣至死后我重生了最新章节     
    “诶,婶子、大娘,不好意思,剩下的这些不卖了。”
    十七八岁的小年轻穿着绿军装,戴着八角帽,笑起来的时候满脸的阳光。
    只是……
    “怎么就不卖了呢?我要三坨。”
    “我要两坨。”
    两个妇人抓在手里不放。
    小年轻却是非常无情地把毛线拽了下来,“婶子,大娘,突然想到,我妈我姐还没呢,这些得留给她们。”
    这会,最后一个收完钱的小年轻也过来了,两人三五两下就将摊子收了起来,盖住了剩下的十几坨毛线。
    几个没买上毛线的妇人很不高兴,不过听闻下场还有,也就算了。
    摊子前的拉扯与互动孟家几个女人都看在眼中。
    孟常丽听闻小伙儿专程给家里留着,倒有些羡慕起人家来了。
    家里有个会来事的小年轻就是不一样,日子都能过得舒坦一些。
    当然自家也有哥哥,还非常能干,特有本事。
    就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大事能找他,这些生活上的小细节就没办法了。
    何金秋倒是对这个毛线兴趣不大,刚刚进了一趟供销社,身上带的钱都花得差不多了。
    孟书兰也想买一坨,想着织个围巾什么的。
    可看到顾寒松之后,她的心思就不在这上面了。
    昨天两人相遇的种种还在脑中挥之不去,老实说,对于这人,她现在心里的气还没消呢。
    可看看顾寒松,一点不自知,还是那个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她的模样,明明一抬眼就能瞧见自己了,却是装着没看见,连个招呼都不想打。
    哼,你不打就不打,我暂时也不想理你。
    孟书兰暗自翻了个白眼,跟着姐姐正准备离开,不想正在收摊子的小年轻跑了过来,并问几人,“姐,婶子,是不是买毛线啊,还有十几坨,你们要吗?”
    啊?
    三人有点懵。
    孟常丽说:“你们不是不卖了吗?”还说要给家里人留着。
    小年轻笑道:“卖,突然又想到,我家已经有了。”
    几人:“……”
    孟常丽很高兴,立马就过去选了。
    何金秋问了一下价格,见跟供销社里的一样,还不要票,也有些心动,想着选一坨给小女儿,天冷织个手套什么的,省得到时握不住笔。
    母女俩站在摊位前挑了起来。
    孟书兰却是有些疑惑。
    这个解释,怎么听着有点假啊。
    她问其中一个小年轻,“这些毛线是你们的吗?”
    小年轻感觉这姑娘的问题实在是奇怪,不是他们的,他们卖什么呢。
    抬头正要说话,对上孟书兰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脸悄悄红了。
    “我们既然卖东西,那肯定是我们的啊。”
    孟书兰不是这个意思。
    她看着不远处的顾寒松,“他呢,也是跟你们一起的吗?”
    顾寒松所处的位置太微妙了,又像是在看摊子,又像是在那边歇息,孟书兰根本看不懂。
    上一世这人主做外贸,涉及了好几个行业,手底下有好几家大公司。
    孟书兰只知道他生意做得大做得好,至于是怎么发家的,没有离开家乡的这两年有没有干点什么,老实说她并不清楚。
    重生归来,她其实有点好奇。
    金鳞岂是池中物,此时的顾寒松,应该已经跟普通人不一样了。
    所以,孟书兰想,这毛线摊子会不会是他弄的,那十几坨毛线,是见着她们来了,专程留下来的。
    有了这个想法,孟书兰有些激动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证明顾寒松一直都没有忘记自己,还把她当朋友呢。
    只是男女有别,他性子又太冷了,不知道怎么跟自己相处。
    只可惜,小伙儿“啊?”了一声,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没有没有,这是我们兄弟俩的。那谁啊?不认识。”
    对漂亮大姑娘说谎,小伙儿脸更红了,眼神也漂得厉害,已经不敢再看孟书兰了,学着顾寒松望天空。
    孟书兰失望得很。
    原来不是啊……
    自己又自作多情了。
    这时,孟常丽跟何金秋已经挑好毛线了,付了钱,装好东西,准备离开。
    何金秋眼尖,也见到顾寒松了,可那人的脸太冷了,平时也说不上话,想打个招呼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几次看过去,想笑一笑吧,结果人家根本不看这边。
    孟常丽一心都在毛线上,根本没看见。
    离开的时候何金秋还在叹息,“没见过这么沉闷的男人,他这个样子,以后能讨上媳妇么?”
    听母亲这么一说,孟常丽才知道刚刚顾寒松也在,只是再次看过去的时候,那人已经走了。
    孟常丽说:“其实小伙子……,还算不错吧,人有那么高,长得也周正,就是家里负担重了些。”
    何金秋摇头。
    顾家,家庭负担重是一个方面,主要还是顾寒松那个冰块脸,太不讨喜了,但凡是个疼女儿的人家,都舍不得将自家姑娘嫁给一个石头。
    当然,左右都不关自家的事。
    何金秋也就那么一句,之后就不说了。
    孟书兰也很认同母亲的观点。
    上辈子自己死时顾寒松都没结婚呢,那时他都三十六了。
    母女三人带着两个小娃娃去了镇口的老梧桐树下,准备等车回去了。
    将东西放下,几人坐在石墩上,孟常丽从背篓里翻了一件衬衣出来递给妹妹,“看看喜不喜欢,姐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
    来了。
    孟书兰微震,将衣服接过。
    白色的衬衣,从剪裁到栩栩如生的绣花,都是孟常丽一针一线制作出来的。
    姐姐还是如记忆中那般手巧,当年母亲跟外婆教出来的东西,她一丁点都没有忘记。
    孟书兰摸着绣艺上那细密的针脚,笑得开心,“姐,太好看了,你怎么这么能干,又能做衣服又能绣花。我俩是亲生的吗?跟你比起来,我感觉自己长的不是手,是猪蹄。”
    孟常丽被妹妹夸成这样,脸都红了。
    “你这丫头,瞎说什么呢?姐这点手艺,也就能缝个衣服什么的,有什么用?你那双手,是写文章读书用的,以后有大出息,姐可比不上。”
    孟书兰认真起来,“姐,不可妄自菲薄。谁说你这手艺没有用了,就你绣的这个花,都能当文化遗产了。”
    孟书兰又看了眼何金秋,问两人,“妈,姐,我说认真的,你俩有没有考虑过,用这个手艺开店做生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