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大狗
作者:江归澜   80年代:捡了姐姐不要男二最新章节     
    宋癝冬中午喝了不少酒,说不定以他的酒量其实也不多。
    陪两个姑爷,几个老表一人两杯,差不多加加减减得有半斤多白酒。
    宋癝冬喝酒厉害,也是这些年在外面练的。
    你要想和人拉关系得喝酒,想要得到关系更要喝酒。
    送了两个姑爷几步路,宋癝冬比林初夏迟一步进门。
    进门就看见小媳妇站在屋檐下晒太阳,暖暖的阳光照在小媳妇身上,真的是人比花娇分外好看。
    宋癝冬走近,刚准备动嘴,林初夏抬手挡住:“宋癝冬我生气啦。”
    生气了?
    宋癝冬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刚刚在志刚家还好好的,怎么就生气了呢?
    宋癝冬皱眉:“是因为我喝酒了,你嫌弃我臭,所以生气不让亲?”
    “才不是。”
    林初夏直白地问道,“你昨晚送宋志琴他们的时候,还做了什么?我怎么听刘红梅说,你打了人还进了派出所?”
    宋癝冬没想到是因为这事,早上他不想讲,是当时不知道从何说起。
    家里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他真的不想让小媳妇听,怕污了她的耳朵。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可对家里的人,他更说不出口。
    宋志琴的事情不是不想说,只是,有些事说出来太难堪了!
    “是的,我打人了。”
    宋癝冬拉林初夏的手,“走,进屋,我和你说。”
    屋里并不比外面暖和多少,两人索性搬了凳子又坐回廊檐下,这里既能晒到太阳,又背风。
    宋癝冬坐下,仰头对着太阳的光芒眯起了眼:“你知道周家两兄弟准备将宋志琴嫁给谁吗?”
    “不是说陈二狗吗?”
    林初夏记得宋志琴说过,本来她不认识陈二狗,不过那天在菜市场遇见过,所以印象深刻。
    “不是。”
    宋癝冬冷笑,“是陈二狗的大哥陈大狗。”
    虽然陈大狗和陈二狗基本上没什么区别,可宋癝冬还是有一股子说不出的郁气。
    见林初夏侧头看过来,一脸不明白的样子,宋癝冬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呼了出去。
    “陈大狗比陈二狗大十五岁,陈大狗家的孩子比宋志琴都大。”
    林初夏默默算了一下,陈二狗和宋癝冬差不多大,陈大狗岂不是有四十岁了,做宋志琴爹都绰绰有余。
    陈二狗脑子有点问题,陈大狗更离谱,快四十岁的老男人。
    林初夏没有吭声,周家兄弟确实有些离谱,宋志琴虚岁好像虚岁才十五。
    “陈大狗娶过三个老婆,生了五个孩子,最大的今年十七,最小的今年才三岁。他三个媳妇,第一个死于难产,第二个生了两个孩子后被他打跑了,不见踪影。第三个据说月子里被他打得大出血,没熬过去也死了。”
    林初夏呆滞地看着宋癝冬,不寒而栗:“他,他这么凶,为什么还有人要把闺女嫁他?”
    “因为他是县城人,是纺织厂正式工。乡下穷,那些山沟沟里穷得吃不上饭,十几年前给一袋粮就能换一个媳妇。
    陈大狗后面两个媳妇还是亲姐妹,那个媳妇陈大狗花了两百块,受不住打跑了,陈大狗又花了两百,那家又赔了一个闺女给他。现在,这第三个老婆也死了,陈大狗放出话,谁家姑娘嫁他就给三百块彩礼。”
    林初夏只觉遍体生寒,按现在彩礼来说,三百块确实不算少,可能买一个姑娘的命,是她万万没想到的。
    她是零零后,她优秀聪明,老师喜欢同学友善,就连离婚了各自有家庭的父母,对她也是百依百顺。
    到了八十年代,被王爱华逼着替嫁,林初夏只觉得荒唐可笑。
    好在宋癝冬这人不错,是认认真真想和她过日子,且也对她好的人。
    林初夏觉得自己遇见的事情已经算是荒诞离奇,现在和宋志琴一比较,才发现,宋志琴遇见的事情简直已经泯灭了人性。
    什么样的兄长,会在养父死了母亲病了,将一个未成年的妹妹以三百块钱嫁给一个死了三任老婆,有五个孩子的老男人?
    林初夏有些担心地抓住宋癝冬是手臂:“宋癝冬,那宋志琴怎么办?你打了周家两兄弟,就算他们放弃把宋志琴嫁给陈大狗,他们不会将宋志琴嫁给别人吗?她还未成年呢?”
    宋癝冬的目光,落在远处的屋檐上。
    风从东西南北吹来,吹得他心冰凉,硬如铸铁。
    “她亲妈还没死呢,轮不到我这个不相干的人管。再说……”宋癝冬冷笑,“她和我屁关系没有,我闲得去没事找事。”
    林初夏没说话,她能理解宋癝冬的憋屈。
    亲爸抛妻弃子去给人养儿子,还和别人生了一儿一女,现在死了,却要他来负责。
    他凭什么负责?
    也就宋癝冬亲妈已经死了,要是没死,气也得给气死了。
    周寡妇的算计,宋癝冬不是不懂。
    不过看在小姐弟俩的面子上,他还是打了周家两兄弟一顿,也惊动到了派出所。以后,就算周家兄弟想做点什么,也得顾虑顾虑,他们也不敢真的知法犯法。
    “宋癝冬。”
    林初夏抱着宋癝冬的胳膊,将头靠在上面,轻声道,“我想考海城的大学,那里离家近,气候饮食我都能习惯。你好好挣钱,我好好读书,到时候我去读大学,你就去海城做事。我们在海城买房定居生孩子,好不好?”
    好不好?
    宋癝冬低头,看着媳妇柔软的发丝,轻声应道:“好,你考到哪,我就跟着你去哪。你想在哪工作,我就好好挣钱,在你工作的地方买房。”
    他忍住心中的悸动,抬手揉了揉媳妇柔软的发丝,继续道,“你不会做饭,不会洗衣,胆小怕黑,我要是不跟着你,你可怎么活。”
    “是啊!”
    林初夏仰头,脸上是灿烂的笑,“所以,我去哪你去哪,我们不分开。以后想家了,我们就回来住几天。要是老了,我们还可以回来养老。”
    林初夏将脸颊在宋癝冬的手掌心中轻轻蹭了蹭:“我不喜欢这里,不喜欢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就想去个谁也不认识我们的地方,好好过日子。”
    离林初春和王爱华远一些,离宋癝冬父亲留下的烂事远一点。
    林初夏很自私的。
    她不想把自己的精力和时间浪费在不必要的烂事里,一点都不划算。
    当初,她能成为优等生,考进最好的大学,就是因为她自私,心无旁骛,才能站在最高的地方俯视那些被她抛下的同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