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尔斯在两年前的某天被人介绍给这位客户,那时候介绍人说客户有睡眠障碍,需要他帮助客户入睡。
两年过去了,这位裴先生的入睡情况的确有所缓解,但他似乎对病情好转丝毫不在意,他想睡着只是因为想做梦,想梦到过去的人。
“裴先生,您知道的,一夜无梦是最好的睡眠,醒来后也会给你最舒适的状态......”
图尔斯试图让客户放弃这个想法。
既然拿了客户支付的高额费用,出于职业道德,他自然希望客户的状况向好发展,而不是一直沉湎于过去。
“图尔斯,按我说的做。”
冷淡的声音里透着不容置疑。
果然如此。
图尔斯心生无奈。
和那些浑浑噩噩,被过去阴霾所缠绕的普通人不同,裴先生一直清醒而理智。
当然,图尔斯不觉得这个决定算得上理智,可呈现出来的结果就是这样——他主动选择不与过去割席,清醒地沉迷那些过去的时光。
即使知道斯人已逝,也依旧用各种科学不科学的方法将人留在身边。
想起自己偶然听到的一些事迹,图尔斯最终选择闭嘴,不再对客户的选择置喙。
他是享誉业界的心理医生,可他不是魔法师,不能施加魔法改变一个执意如此的人。
......
“小凯茜,你的申请文件准备好了吗?你想上哪所大学,要不要去你哥哥曾经的大学?”
看着整理网球袋的女孩,莫尔斯夫人感慨万分。
曾经的小丫头都长成大人了。
这三年里,正是有她的陪伴,自己才恢复清醒,从那种混沌状态里脱离出来。
虽然清醒后知道自己认错了人,可是莫尔斯夫人深觉这是她们间的缘分,一直将自己捡到的女孩当女儿看待。
“我还在考虑呢,这些东西太琐碎了,弄得我头疼。”
“不要急,要是不知道的东西去问问你哥哥,与其让他离婚后随意约会,不如让他多陪陪家人。”
小莫尔斯上个月刚刚离婚,他们夫妻早就分居了,唯一的女儿尚未成年,目前跟着小莫尔斯的前妻生活,每到周末的时候会来这边。
“艾琳是不是今天约你出门?”
艾琳是小莫尔斯的女儿。
她和辛渺在同一所私立女子学校,虽然不同级,可在课业繁重的学校里,两人同病相怜,倒是一直相处得不错。
“嗯,是的,她约我一起去看电影,然后还要去参加派对,我们可能晚上才能回来。”
莫尔斯夫人是个开明的家长,听到两人要去参加派对,她笑眯眯地建议辛渺穿好看点。
“你们在学校可不容易见到同龄的男孩,把握时机,玩开心点......不过,不能饮酒,也不能超过十一点回来,这是门禁时间,知道吗?”
“知道了,我会拉着艾琳一起回来的。”
告别莫尔斯夫人,辛渺到约定的地点和艾琳见面。
“天啊,凯茜,你可真慢。”
一碰面,艾琳立刻拉着女孩抱怨,“你知道的,看电影前我还想先去要张签名。”
今天是电影的首映场,电影的制作人和演员都会到现场,如果运气好的话,可以和他们合照要张签名。
“你为什么非要在这里见面?明明莫尔斯家和电影院更近。”
“唉,凯茜,你不明白,我不想见到我爸爸,要是见到他,他肯定会说我妈妈对我疏于管教,就像我妈妈在我面前说他根本不关心我一样。”
艾琳苦恼地摇摇头,“算了算了,不说这些了,父母离婚真是可怕,谁能想到他们曾经还很恩爱,现在却像仇人一样。”
“好吧,我理解你的感受,不过其实你爸爸今天不在家,你不会碰到他的......”
女孩们随意聊着天,说着生活中的烦恼和各种开心事。
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她们的笑颜比什么都显眼。
“裴先生,您可以在英国多留一段时间,到处走走有利于放松心情。”
图尔斯陪着他的客人下楼,不放弃地劝说对方留在英国散散心,不要太早回到纠集他最多快乐与痛苦的香江,这对他的情绪和心理状况都很不好。
可这位客人的决定显然不是那么容易动摇的。
“老板。”
何秘书将大衣递给男人,又跟他讲起接下来在英国的几个重要安排。
“和查普林先生的会面约在明天上午,之后还有一个会议......”
“都移到今天。”男人下达命令,俊美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我们今天就回香江。”
“今天?老板,有些安排已经定下,很难再......”
“不能提前的全都推迟,交给英国这边的负责人。”
何秘书:“......是。”
图尔斯和何秘书对视一眼,图尔斯耸了耸肩,两人眼中皆是深深的无奈。
两年的心理疏导,图尔斯知道,自己的这位客人不是恋家的人,可他总是待在香江,即便偶尔离开,也很快会回去,好像那里有什么他魂牵梦萦的,离不开的东西。
可事实上,香江什么都没有。至少从每次的对话来看,图尔斯没有察觉到香江有什么是这位客人始终放不下的。
裴先生家庭环境复杂,亲缘淡薄,他自己对亲缘也不怎么渴求。
除了权力,野心——这些每个身居高位的人必不可少的东西,他的生活中就没有其他能让他渴望掌握的东西。
他每次急着回香江做什么,图尔斯想,难道是因为水土不服,不喜欢外地的环境?
何秘书心中叹了一口气。
他倒是知道老板为什么不愿意离开香江,这还是因为那些风水大师。
香江流行这些东西,老板以前根本不信,可自从辛小姐去世后,他却主动去找那些通阴阳的法师。
其中一人告诉老板,说辛小姐死后无全尸,这让她的魂魄不稳,转世投胎都没有好的命数。
为了稳住辛小姐的魂魄,不让她成为可怜的孤魂野鬼,道师做了阵法,叮嘱长年燃烛,一刻不得熄。
辛小姐去世时方十六岁,蜡烛得烧十六年,天天有人看着,及时更换。
这样辛小姐的魂魄才能在烛火的指引下回家,顺利投胎转世。
何秘书是不信这些的,可耐不住老板在辛小姐的事上根本没有理智。
之前有一次,负责看蜡烛的人偷懒打盹,蜡烛熄完了都不知道,老板怒不可遏,差点一枪打死偷懒的人,当时就连何明杰都不敢开口说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