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刑警的故事(二)
作者:一百荷   辅警逆袭最新章节     
    当时这把我气的,这个家人的脑子都是怎么回事儿啊?当时我就火冒三丈的训斥了她一番。
    我也不再询问了,直接就回派出所向所长汇报了,说了这家人的种种过分之处,以及这个案子的难度。
    可就在我们讨论案情的时候,这家人又来派出所告状了,说甘振是欺行霸市,为恶一方,他们使用的语言非常夸张,有的简直就是在颠倒黑白。
    可他们一看,派出所并没有维护他们的意思。就认为我们是在偏袒甘振一方,说你看,你们跟甘振都是一个姓的,说不定你们都是亲戚关系。
    再不你们就是收了甘振的钱,跟他是一伙的。
    当时我们所长都被这家人的脑回路给震惊到了,按照他们的逻辑,我们不偏袒这一方,那就是偏袒另一方。姓一个姓,就是亲戚,不帮忙就是收了对方好处了。
    兄弟们,你们说什么是坏人?
    像他们这样的人就是坏人:你看他们彬彬有礼,说话都带敬语,进门之前还敲我门,但一说起话来就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恶意中伤、造谣抹黑。
    不按照他们的意愿办案,就是有黑幕,就是收了人家的好处。
    当时 把我们所长也气坏了。他一方面儿让我们先把第一手的证据固定,另外一个他又联系他的老部下,当时的治安大队的队长,想把这个烫手的山芋甩出去。
    治安大队长无奈的把这个案件接了过去。
    在交出去之前,我和其他同事抓紧时间,又把所有人给询问了一遍,这一问真问出一点儿新的东西。
    尚腾说撞车之后,甘振从车上下来查看他的情况,趁别人没注意的时候踢了他几脚,我就问是否有证人,结果没有一个人看到他说的这个情况。
    尚腾为了把这个证据做实,在案发9天之后,还拿了一件他当天所穿的短袖,说上面有甘振踢他的脚印。
    我当时看了一下,上面确实有一些灰尘,根本看不出来是鞋印,但是不能确定。
    我心里对他的这个行为是不屑一顾的,但我还是如实的记录了这一证据的来源和经过,并上交了上去。
    我们当时不是分两批出的警吗?我问了第一批出警的同事,他们当时在现场拍了照,我说你们当时看到尚腾身上有鞋印吗?他们说没有。
    当时我们在心里是不认可这件事的,认为这只是尚腾一家人混淆视听的一个小手段,也就没有当作是重点进行调查。
    但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里竟成为了最后判案的重要依据。
    没想到这一点并不是我们工作上的疏忽,而是我们疲于应付尚腾一家人的各种手段。他们家使用了他们所能想到的一切方法。
    比如到公安局、政法委、市公安局去告状,去信访,告我们有黑幕。最后案件不是转出去给治安大队了嘛,他们就不告我们派出所了,改告治安大队了。
    其实我们也尝试过让双方和解,可是尚腾一家开口就是让甘振赔50万,然后占他们的地还得让出来,根本不讨价还价,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这个看似简单的案子到这里就僵住了。你说按刑事案件办理吧,不对。按治安案件处理吧,好像也不妥。
    后来我向所长提出了我的观点:既然是尚腾告甘振故意伤害罪,那么这个案子就应该由我们所来办理,我们就直接出结论,说经过调查甘振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来结案。
    然后把这个案子当成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对所有的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至于说尚腾的轻伤既然不涉及到犯罪,那就交给交警队处理,走保险理赔的程序就可以了。
    当时,我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最合理合法最正确的,但是,只是所里的人赞同我的想法。
    阻力来自交警队。
    他们的观点还是那句话:既然是故意的撞击就不是交通事故。他们就以这个理由不接案子。
    案子就拖下来了,最后没办法,我们两个单位的领导就把这个案子都报到了局里边。
    局里边儿为此就开会进行了讨论,参加会议的有好几个部门,但都是关联方,也包括我这个办案的小民警。
    本来局里边儿的意思是,让大家集思广益,想出一个办法把这个案子给解决掉。
    在会上首先是由我代表我们所,将这个案子的大概经过说了一遍,然后也说了我的看法。我还是那个态度,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治安案件。
    受伤的尚腾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就可以了。
    可是交警队的事故科科长直接就拒绝了。理由还是“故意的就不是交通事故”,我说你们的依据是什么?但是人家并不回答,在场的法治科也不表明态度。
    等于我的意见没有人理会。当时的我真的很无语,人微言轻,即使有道理也没有用。
    会议继续进行,政委让大家每个人都发言,可是大家说的都是没有营养的话。
    最后有一个局领导发了话,你们听一听啊,看他是怎么说的。
    我们先撇开案情不讲,先把他们双方刑拘进去,逼迫他们调解,从而化解掉这个纠纷。
    最后政委做了总结,大家还是倾向于我的意见,让我做一下准备,我当时也挺高兴的,以为这个案子会按照我的想法很快就会有结论。
    当天晚上,我就把我的意见形成了详细的书面材料,准备交给治安大队,让他们按照这个思路来办案。
    第二天一早,我就带着我写的材料,直接去了治安大队,治安大队长看到我写的东西直夸我有水平,而且把他们的几个民警叫进来,让他们向我学习,当时搞得我都很不好意思。
    然后他就让我到法制办去审批,我就来到了法制办,但完全没想到,我得到的答案是完全相反的。
    原来政委还是采纳了那个局领导的意见:“撇开案情不讲,先将双方刑拘,逼迫他们调解。”
    这意见跟我的意见是完全相反的,当时我就急了:“怎么能这样呢?我要去找政委。”我转身刚要走。
    治安大队长朝我大喝道:“你要是去找政委你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