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阿娘的下落1
作者:义千米   巫神殿信徒?不!我是巫神殿信仰最新章节     
    暴等人已经到了,以詹氏部落的霸道风格,白云部落肯定不可能还有时间做自己的事,那么他们就只能听从暴等人的吩咐。
    而暴等人想要找的人……无外乎就只有自己!
    可是他们最多也就猜测到自己会回白云部落,却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回。
    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最好的办法应该是抓着自己的阿娘,然后大张旗鼓的将消息放出去,吸引自己前来。
    而不是愚蠢的派人到白云部落附近的山林里面搜索自己,这完全是在白费功夫。
    那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空有一身暴脾气的暴,可能还真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但凤萝觉得,詹仓应该不会只派一个暴来追踪自己,他怎么也要给暴配上一个‘脑子’的。
    所以即便暴发出这种愚蠢的命令,那个随行的‘脑子’也会阻止他的。
    有那个‘脑子’在,他们依旧在搜索山林,那么他们是在找谁呢?
    不是自己,那就只可能是……阿娘!
    凤萝猛然看向业斐,问道:“他们是在找阿娘?”
    业斐见凤萝理智恢复,松了一口气,他点点头,认同凤萝的猜测,道:“我觉得有这个可能,你阿娘或许是提前得到了消息,逃走了。”
    “可是阿娘一个人在丛林里面也很危险啊!”
    虽然猜测到阿娘可能没有被暴等人抓住,但凤萝依旧心中难安。
    “所以我们现在首要的事情是找个人打听情况,然后才能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凤萝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的平复自己混乱的心绪,然后郑重的对业斐说道:“好,现在白云部落应该还有人没有回来,我们在附近找找。”
    ……
    “只要我们所有人都说凤萝的阿娘还在部落里,那她就在部落里!”柳絮看着暴和昌,神情坚定。
    昌终于明白柳絮的意思了,他思索了一下,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
    他不由得赞赏的看着柳絮,说道:“你果然聪明,那这件事情就交由你来办了,不过凤莲被你们扔了的事情,红枫部落已经得到了消息,这一点你得想办法解决!这事如果办不好,你知道后果的!”
    柳絮明白昌话里的威胁,但现在她没得选择,就跟之前凤萝丢下她跑了,詹仓逼问她一样,她都没得选择。
    柳絮垂下眼眸,平静的应下:“是,我会好好嘱咐族人的。”
    暴看看柳絮,又看看昌,完全听不懂两人在说什么。
    他不由得恼怒道:“喂!你们到底什么意思啊?那个叫凤莲的女人不是已经被妖兽吃了吗?你们又从哪里变出来?”
    昌听到暴的问话,感觉眉头直抽抽,他无奈的叹口气,然后拉着暴走向山洞,私下去和他解释了。
    如非必要,他是真的不想其他部落的人看到他们部落还有暴这种蠢货!
    特别是被这些低等部落看见,实在是有损他们詹氏部落的形象!
    等暴和昌走了之后,柳絮和柳枝才赶忙跑到白致面前,查看他的伤势。
    “阿爹,你怎么样了?”
    “咳咳咳……”白致一边咳嗽,一边借着柳枝搀扶的力道,从地上爬了起来。
    其余的族人这个时候也才敢围拢过来,关心白致的情况。
    白致现在和当初的柳絮一样,都是伤了脏腑,而且因为暴出手没个轻重,白致的伤势还要比柳絮更重。
    不过白致好歹是图腾战士,抗击打能力还是要比柳絮强得多的,所以多方权衡下来,两人的伤势也差不多。
    柳絮仔细的检查过白致的伤势过后,很快就有了判断。
    柳絮之前从苣巫那里拿的药路上都还没有吃完,加上她自己也认识这些药,所以很快就给白致配了一副出来,让柳枝拿去熬药了。
    “阿絮,现在我们要怎么办?”白致之前被暴踢伤,只是模模糊糊听到柳絮和昌的谈话,还没明白什么意思。
    柳絮看着白致,说道:“阿爹,部落里的事情还要你来安排,凤莲被你们扔出部落的消息红枫部落那边已经知道了,你需要立刻传消息过去,就说凤莲被找回来了,而且她的身体也已经大好了,这件事情不要做的太刻意。”
    “这个简单,我们今天没时间去交易会,一会儿可以派一队人连夜过去找红枫酋长,凤莲被找回来的消息正好可以当做我们今天没去的借口。”白致很快便想到了适合的借口。
    柳絮一听,也觉得这个理由正合适,于是她点点头,说道:“还有一件事,阿爹你要帮我,一会儿天黑了我要出部落一趟,可是不能让任何人发现,包括詹氏部落的那些人。”
    白致疑惑的问道:“什么事?”
    柳絮没有细说,她目光微闪,只道:“我现在不方便说,总之,我们这一次能不能度过这个难关,就全看这个了。”
    “可是晚上出去会不会太危险了,不然我陪你去?”白致考虑到柳絮的安危,有些不放心。
    柳絮却直接拒绝了:“阿爹你要在部落给我打掩护,在我回来之前,一定要稳住詹氏部落的人。”
    “那我找其他人……”
    “不用了,我一个人离开才不引人注意!”
    白致最终拗不过柳絮,只能同意下来。
    柳絮目光望着丛林的某个方向,眼里的情绪意味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