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迁都
作者:色资丹漆   得罪了我的小主神最新章节     
    端涯锦切了一声,相面?话说这门技术还是他逗他时教的,皮毛而已,哪能真断人生死。
    然而中书君老神在在:“我觉得他也快回来了!”
    “感觉?”这就玄妙了,端涯锦沉默地捻着药,看着大块的药草被捻细,化成了渣,又化成了沫,像万物生来往去,周而复始,从有形到无形,辉煌消亡,泡世幻灭。
    突然有一丝伤感,“子正,若有一天,我和主公同时遇到危险,你会先救谁?”
    中书君没料到他会这么问,从方剂堆里抬起头瞟了一眼端涯锦,面无表情地道:“你!”
    端涯锦不由得心头一暖,定定地看着他,一副得君一诺,纵死无悔的表情。
    岂料中书君接下来道:“因为咱们俩个不要他救就不错了,还抡不到我!”
    端涯锦气得笑了,摇了摇头,中书君这人,往好了说就是君子,往差了说就是个呆子,活到这把年纪了,还是一副未经世事般的纯真,不过这正是他喜欢他的点,白玉无瑕,赤诚可爱!
    他把药捻里的药倒在一个小小的细筛里,慢慢地把药沫筛出来,和中书君相处得久了,他也喜欢上了这种慢悠悠做事的感觉,能把繁复的心绪都抛开,专注于眼前事,眼前物,眼前人,珍惜当下,不念过去未来,真的很轻松惬意。
    “子正,但凡我在之日,就会永远护着你的!”
    中书君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脸腾的一下红了,闪烁的烛火映在他的脸上,格外的动人。
    端锦涯呆了呆,手中的筛子啪嗒一声,掉在了桌上。
    四目相对,无限柔情!
    “我们,呃,是不是回来的不是时候?”青丝脆脆的女音在如此静谧暧昧的夜里响起,突兀地掐灭了两人眼神间拉扯的小火苗。
    中书君脸红过耳,差一点将自己的头埋在草药堆里。
    端涯锦却惊喜地站起来,“主公……”几步上前,上上下下地将易阳打量了一番,这回他从心里信了中书君的话,他的主公,永远不会是短命之人。
    众人落坐,易阳将杀死了九头魔蛇和重伤了魔尊归臧的事儿说了,“归臧必然还要吸收灵力恢复,就免不了要大量杀害凡间生灵,得想办法在他未动手先找到他。”
    端涯锦道:“前两天我和二林带人到达那些秘密关押修士的地方,可就在要动手的前一刻,这些修士们却一起神秘的消失了,想必这魔尊已经生了警觉。”
    众人沉默,一时想不出办法。
    “呃,对了,皇上为了迁都的事发了好几次火,等听到你失踪的消息,也是十分焦色,下朝后回到宫中就晕倒了,这两天并没有上朝,不过没什么大事,你不用担心。”
    当晚易阳去宫里见了易之奇,并告诉了他自己同意为他禳星,只待迁至新都后,就可以开始。
    易阳明白,易之奇是一个英明神武的好国主,虽然有些自私,但为他祈寿,让他把大起打造得铁桶永固,也算是有始有终,对得起自己来此人间一遭。
    易之奇大喜过望,精气神儿也好了起来,第二天病就好了,正常上朝,宣布了迁都事宜。
    其实真正意义上的迁都早数年前就开始了。
    各大世家大族,富户名流们,早就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知道了要开始迁都的事儿,一早就开始行动了。去新都抢地面,抢铺子,抢能抢的各种本土资源,他们要以最快的速度,抢占先机。
    所以等到易之奇真正的拍板决定的时,这些朝中官员们家里都已经是一堆空壳子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少了部分拖累,但总算下来人数依旧不少,浩浩荡荡地进中州进发。
    迁都大部队人口家眷大概有五六万人,加上随行的车队仆从,天渊军,将过二十万人众。这种大迁徙可比不上部队行军,拖家带口的走的极慢,估计大概需要个把月时间才能到达新都。
    易阳此时是格外悠闲的。
    重回故国,他一直处于半神隐的状态,不参加皇族的任何饮宴,也不在公开的场合露脸,虽然如此,可是所有的人还是知道了他的归来,这无疑是让他们吃了定心丸。一路上载歌载舞,兴高采烈,与其说是迁都,更像是远游踏青。
    坐在熟悉豪华的马车里,青丝一下子感觉像回到了和易阳初遇之时,那时他还是一个冷心冷面,人见人怕的天降杀神!
    而现在的他悠闲地斜靠在车厢上看着一本古卷,眉宇舒展,容颜恬淡,温润如古玉,哪里还有昔日的半分影子。
    车窗外,早已是融融夏日,草长莺飞。泽南的初夏,像少女眸子一样温婉动人。远远的田野里时不时传来劳作农人的山歌声,软软的音调,听得人心醉神驰!
    端涯锦骑在马上,不由得感叹,这里几年前还是一片荒凉,战火纷飞,百姓流离无所,哪里有这般欣欣向荣的景象!他回头望了一眼马车,而这一切都是那人用命换来的!
    此刻,只觉天清气朗,胸臆为之一舒,连身体里的少年心情都仿佛活了过来,于是对他边上难得出来骑骑马的中书君道:“子正,要不要赛一下马?天疏地阔,自由无疆,正好活动活动筋骨!”。
    中书君偏头一笑,答了一个“好!”字,率先一骑绝尘。
    他平日里虽然安静,可是骨子里却是有一腔热血的,要不也不会放着安逸的医圣不做,随着易阳和端涯锦东征西战的做军医,还成为至交好友,其实他们骨子里都是一样的。
    初夏的烈阳,山野里不羁的风,都鼓动着他的心,要去纵马狂奔!
    端涯锦笑了笑,也追随而去。他的追云神凫可是神驹,转眼间两人都不见了踪影!
    青丝的目光追着他们跑远,眉宇间有浅淡的笑意。
    “要不咱们也去跑一圈儿?”正在看书的易阳冷不丁地道。
    青丝摇头,放下了车窗上的薄纱,“不要,端涯锦的一张利嘴不饶人的,我可不敢坏他的好事儿!她说完多袖子掏掏,拿出了几小坛青酒,笑嘻嘻地道:“他们玩他们的,咱们玩咱们的,哪!良辰美景,当需一醉否?”
    易阳放下书,把她拉到自己怀里,“跟着我,别的没学会,酒瘾倒是见涨!”
    “我刚看了句诗,‘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这盛世如你所愿,是不是值得喝上几杯?”青丝啪的一下开了坛口,将酒递到了他的面前。
    易阳笑了笑,就着她的手喝了一大口。
    “甜么?”
    他点一下头,“嗯。”
    看他笑,青丝像比自己喝了蜜还高兴,懒得去拿杯子,自己开了一小坛,对着坛口喝了起来。
    清酒陈化的时间不短了,口感愈趋醇和温润,喝起来十分爽滑,像是沉淀过后的感情,不再热烈刺激,但正是这份柔和甘醇滋养唤醒着身体上的每一个细胞,越喝越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