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来自病友的开解
作者:八月的狮子座   IT女经理的职场回忆录最新章节     
    以前我每当我想起自己最后在职的那些事情时,我总会对自己的境遇耿耿于怀:为什么自己运气如此不好,都不用化疗的早期乳腺癌居然不到一年就复发转移了,而且还碰上这样的烂人,碰到高层换血,内部改革的时间。。。。。。。
    因为cto是整件事情的台面上的主导者,即便我知道背后还有其他原因,我还是不可避免地将我所有的恨集中在了cto身上。因此得知他现在权力被分解了,也将降职了,这让我在心理上一定程度上获得了不小的补偿。我的心态有了不小的波动,不再纠结cto了,只想着早点结束我的两个官司,早点和这个“破公司”切断联系了。
    后来调解员又在微信上问过我一次:“你考虑地如何了,是否接受调解?”
    我回复她说:“我觉得自己的证据非常充分,诉求合理,而且以后无法工作,还是希望能多拿一分就一分。”
    这次她没有很快回信息,而是过了一会,她回复说:“我觉得你的案件也有待商榷的地方,真一审二审,也不一定能如你全部的期望。”
    我有点生气了,因为我碰到的大部分人还是认为我的诉求合理的。第一次仲裁虽然输了,但仲裁员主要是认为我的证据杂乱无序,而且没有做公证,认为所有诉求的基础--我的工资无法证明而判败诉。
    第二次仲裁,我们吸取教训,请了律师,所有证据都做了公证,整理地清晰充分。第二次的仲裁员开庭4个多小时,小心谨慎地调查求证和,顶住第一次败诉的压力,判了我方胜诉。而且第一次仲裁败诉后上诉的一审开庭上,法官也很明显地偏向我,希望公司调解。
    而现在调解员为了让我调解,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于是我有点生气地回复:“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诉求,如果公司不愿意做任何让步,那就算了。不调解了,赶紧结束调解,推动早日开庭吧!”
    后来两天,她也没有再找我了。我以为调解结束了吧,也懒得再去找她。
    晚上10点多,病友小群里有个病友发了个消息:“姐妹们,感谢大家帮助!我的劳动能力鉴定终于出来了!公司收到后,答应按医疗期里的平均工资补偿我六个月的医疗补助金和六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了!”
    我看了看,原来是那个爱好跑马拉松的病友。她以前在深圳的某个制造业大厂的研发中心上班,后来派去北京工作。上个月,还来深圳总部和公司商谈医疗期结束后的安排。公司要求她和我一样做劳动能力鉴定,以便界定医疗补助金的金额。来深圳的时候,和同群里同在深圳的几位病友(包括我)见了一面,一起吃饭聊天。
    她回北京后,到处咨询如何办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没人知道。她问我怎么办的,我告诉她直接网上申请的。结果她找遍北京相关网站,都没有。只好线下去劳动局问,劳动局回复说只接受公司提鉴定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当时已经过去一周了,听我说鉴定从申请到接到要两个月,当时就急地哭了,拍桌子说要投诉,要找领导,要去信访。
    也许是这样一闹有了效果,劳动局派人了解情况后,接受了她的材料,答应帮她办理。而且还刚一周,她就收到了期待已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果材料了。
    不过,我看着她信息中说按照“医疗期里的平均工资”赔偿,我当即着急,赶紧在群里回信息:“不对呀,妹妹,应该按医疗期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赔偿呀!”
    “啊!有这样的说法吗?我查网上没有相关的细则呀!”
    “有呀,你等等,我找给你。”虽然已经到了我应该睡觉的时间,我突然睡意全无,赶紧打开电脑,找起资料来。
    找到了,我发给她。“法律条款是用这个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计算补偿金、赔偿金时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可是这里也没有写是医疗期前呀?”
    “针对我们休医疗期的情况,好像是约定成俗的。”
    “你的律师告诉你的吗?”
    “嗯,他也说过。不过我最开始是自己去“裁判文书网”上搜索找到的。你注册后,输入“医疗补助金”搜索,里面有很多以前的案件,我基本都点进去看过,对于我们癌症病人,就是按医疗期之前的一年平均工资计算的。”
    “好的,我看看。”
    第二天起来,我看到她留的信息:“谢谢姐姐了,我截了几个图,发给hr妹妹了。她说帮我和公司申请去了。”
    但是下午时,她又发了个消息:“hr妹妹说公司没有同意。”
    “啊,怎么这样?你打算怎么办?申请仲裁吗?”
    “算了,不搞那么麻烦了,我再争取了下,不行就算了。”
    “可是这样你会少很多钱的。”
    “其实我领导他们对我挺好的。我才入职三年多点时间。复发转移后,按法律规定应该只有六个月医疗期。但是我领导他们睁只眼闭只眼,给了我一年的医疗期。”
    “你医疗期工资怎么发的?”
    “绩效工资以外的固定工资部分的60%。”
    “固定工资多少?”
    “全部工资的70%。”
    “哦,等于30%的绩效工资。这样还合理点。”
    “嗯,我领导和hrbp对我还是很同情的,对我很好,医疗期一年里什么福利都正常发放的。”
    “那等于是医疗期你每个月拿到正常工资的42%(工资*70%*60%),而且多拿了六个月。等于你按正常医疗期拿到了差不多全额工资,确实不错。”
    “是呀,他们对我不错。最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赔偿,是公司的算法。我不想再折腾了,别把之前多给我医疗期的事情搞出来,对我,尤其是对老大他们都不好。”
    “哎,还可以了。如果我公司对我也这样,我也不会闹的,少点就少点了,心意很好了。”
    “是呀。不过,姐姐,我觉得你也不用和他们纠结了。和公司斗,尤其是大公司斗,我们还是弱势很多的。”
    “我何尝不是这么想的,可是你们也知道,我的固定工资只有全部工资的一成,差的太远了。如果和你的一样,有七成以上,我也就算了。”
    “是哟,你们公司这一点太黑了。很少公司这么干的,还说是国企。”小群里面的病友们不少都见过面,线上也经常聊天,彼此情况都还是有些了解。
    和姐妹们聊完,我把病友的情况和老公又说了说。老公也深有感触地说:“哎,我们以前都是固定工资,绩效工资都是考核销售,市场那些人员的。”
    “是呀。如果当时发offer时,就说有九成的绩效工资,谁会接这样的工作!每次开庭时公司律师就会拿我已经领了这么多年这样的工资结构说事。”
    “是呀,还总是说你休病假,休年假,休医疗期,没上班,怎么可能给你绩效工资!”
    “哎,说来,按照现在的调解金额,等于给了一半的绩效工资。我那个病友说,和她差不多了。”
    “是呀,这估计会是以后开庭的焦点了。虽然你公司第二次仲裁输了,但是不知道他们以后会不会整出啥新的幺蛾子来。”
    “嗯,上次那个员工手册,相关的啥规章制度就是后来新整出来的。好在我从来没签过字。”
    “就怕新东西对我们不利,我看那个律师对劳动合同这块也不太熟,积极性也不高。前几天我和他说调解的进度,他还劝我们接受调解算了。”
    “啊!他什么时候说的?”
    “有天晚上,你出去了。回来我忘记和你说了。不过他也不是很严肃地说的,有点开玩笑的样子。”
    “他还说什么了?”
    “没说太多,他白天忙得很,晚上偶尔回我个语音。就说了下,绩效工资现在很常见,基本公司都这么搞得。而且用了这种工资结构的,很少人能像我们期望的那样,拿到全部的工资。”
    “他也这么想的话,就不好办了。”
    “对了,他还问我们还调解吗?不调解,就要去他公司签合同了。”
    “再等等吧,看看调解员这周有什么消息吗?”
    没想到,第二天早上,接到调解员的电话:“x小姐,这几天又和你公司沟通了几次。他们答应提高几万,最后凑成xx万。你这边能不能考虑下?”
    “啊?就提高2万呀!”
    “嗯,我已经尽力了。我觉得大家各让一步吧。你公司继续要和你打官司的意愿也还是很强烈的。”
    “哎,我等会回复你吧,我和我老公商量下。”
    “你尽快吧。我知道你的困难,确实也是不小的让步,但是我这么多年的从业经验,劝你还是早点拿到钱比较好。如果你同意调解的话,我可以争取让他们在五一假期后尽快付钱。”
    “这样吗?好吧,我等下回复你。”
    其实我一接到电话,就开了外放,来到老公那边,让他一起听着。因此挂了电话后,我们俩陷入了沉思中。
    “她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而且我那个病友也没拿到全部的工资,好像大家对非固定工资就是这样认为的了,都接受了。”
    “是呀,算了吧。早点拿到钱也好,你就彻底和那个破公司没有关系了。”
    “是呀,拖着也难受。以前还咽不下这口气,现在那个人也要倒台似的了。我们再纠结,只会对自己不好。”
    “好吧,你决定了,我都没意见。”
    于是,我回复信息给调解员:“我同意调解了,麻烦赶紧推动后面要做的事情,争取让我早日拿到钱吧。”
    “收到!我和公司律师说下,有消息及时通知你。你这几天你尽量别离开深圳。”
    “好的!辛苦你了!”
    就这样,我们双方接受了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