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两个吃货
作者:棉花苏达   老街杂货铺最新章节     
    “这叫常识。”
    “那我也告诉你一个常识,我的车上没有安全座椅!”
    “我有。”袁清青老神在在的说。
    “你没事有那个干嘛?”
    “怎么说家里都有两个小不点,该准备的东西还是要准备的。”
    “那你车呢?”
    “平时用不上,就没买。”
    “哈?”林胜男不理解,真的不理解“平时安全座椅比车更用不上吧!”
    “美女的事你少管。”
    “你一天天的就忽悠吧!谁能忽悠过你啊,家传的本事。”
    “这叫传承。”
    “哼哼,你们家传承的可挺杂啊!”
    “这么多年了,你以为是白混的么!”
    “切。”林胜男翻个白眼,一天天,就装吧,就装吧!
    两个人谁都不想搭理谁,就安静的躺在椅子里,晒太阳喝茶。
    厨房,兰贵儿把鸡肠子洗干净和鸡胸肉切碎备用。鸡血兑上一点水淀粉搅匀也放在一边。
    点着柴火炉子,将处理干净的老母鸡加上清水、葱、姜、人参、枸杞一类补气血的药材,小火慢炖。
    旁边还有一个柴火炉子,砂锅里炖着金钱肚,相比较猪肚,袁清青更喜欢又厚又刃的金钱肚,刚好冰柜里还有一整个,兰贵儿临时决定就它了。
    内脏都有一种脏器味,不能直接和其他食物炖,最好单独处理。煮到软、糯、弹的时候,切成一指宽的条,加入到清透带着一层黄色鸡油的老母鸡锅里。
    提前泡发好的牛蹄筋,加上多多的高汤,再浓油赤酱的小火慢炖,加上大段的大葱。一直到汤汁炖的浓稠发亮,牛蹄筋柔软酥烂,还要要保证用筷子夹不会断,duangduang的最好。出锅之前撒撒上一把绿绿的嫩葱花。
    再起一个炉灶,砂锅里加入少量的油,加入泡好的米,少量的食盐翻炒均匀。翻炒好的米用铲子按压平,倒入清水,清水要没过米,再铺上腊肠片、腊肉丁、泡发好的香菇丁,袁清青不喜欢青豆,家里做的煲仔饭就不放了,扣上盖子,小火焖煮。
    昨天预定的鲜活大鲈鱼,今天一早就送过来了,在大缸里用井水养了一天,土腥味已经去了不少,拿来清蒸刚好。
    鱼身上改花刀,再用葱、姜、料酒去腥,加入少量盐腌制入味。上蒸笼蒸熟,起锅后,撒上切的细细的葱丝和红辣椒丝,淋上蒸鱼豉油,最后浇上一勺热油,烹出葱丝、辣椒丝、蒸鱼豉油的香味。
    娃娃菜十字刀切开,铺上泡发好的粉丝上蒸锅蒸制,蒜蓉、剁椒、耗油、酱油、白糖、食盐搅拌均匀。娃娃菜蒸熟后,将调好的酱汁淋上,再点缀几颗红红的小米辣椒圈,浇上一勺热油,烹出蒜香味。
    采几片园子里的苏子叶,揪两根黄瓜。黄瓜切片,苏子叶切丝,热油,苏子叶爆香后将黄瓜片倒入,加入适量酱油和盐翻炒,不需要加其他的调料,保持苏子叶霸道浓郁的香味,配合清淡的黄瓜味,简单美味。
    冬瓜切厚片,热油,将冬瓜片逐片煎制后盛出备用。将老抽、冰糖下锅翻炒红烧汁,加入备用的冬瓜,小火慢炖,待冬瓜变得透明后及时关火乘除。清淡的冬瓜配上浓郁的酱油味,是袁清青十分喜欢的一道家常素菜——红烧冬瓜。
    秋葵和口蘑切厚片,热锅加入橄榄油后,马上加入蒜片炒香后,加入切好的秋葵和口蘑,加入适量的盐和少量的黑胡椒,熟了就可以出锅了。
    将鳝鱼干切条,和嫩嫩的芹菜一同,只需要加入适量的盐,翻炒至芹菜熟了就可以起锅。鳝鱼干微微的腥气,与芹菜特有的气味结合,很鲜美的哦。
    米香融合这腊味特有的香气在空气中流动,兰贵儿小鼻子一动,准备好煲仔饭要用的酱油料汁,再热上一小碗热油。将热油沿着砂锅盖子边缘的缝隙,小心的倒进锅里,让砂锅底部的锅巴又香又脆。
    秦朗和金心帮着把菜一道一道的端上桌,最后上桌的是煲仔饭,揭开锅盖的时候,浓郁的香味平等的攻击这在场的每一个人。
    兰贵儿趁着温度还没降下来,将酱汁淋到米饭上,再加入细细的葱花,快速的用铲子把下面的米饭和上面的肉肉翻拌均匀。每人先分了一碗,不够的自己再加。
    秦朗则是帮着一人盛一碗猪肚鸡的热汤。
    兰贵儿眉眼开心的弯成一道缝:“好了好了,齐了齐了。”
    袁清青看着一桌子的菜十分满意的举起筷子夹了一个鸡腿说:“吃饭!”
    话音一落,林胜男当“人”不让的夹走另一个鸡腿。她是客人,吃个鸡腿是应当的!
    咸香油润的煲仔饭,每一颗大米都吸收了腊味特有的香气,加上泡发后香菇特有的柔韧口感,是只吃煲仔饭就会很满足的程度。
    厚厚的金钱肚,经过鸡汤的浸泡,带着微微苦香的中药材香气,吃上一口,满口柔软不失韧性的满足感。没有一点点脏气味。
    再来上一口全是精华、营养的汤,啊~可是太舒服了!
    酥烂富有弹性的牛蹄筋,包裹着浓浓的葱香和酱香,再来一筷子苏子黄瓜或者红烧冬瓜,还能再来一筷子牛蹄筋……下肉又下菜!
    林胜男和秦朗绝对是饭桌上的主要战力!
    林胜男是咋咋唬唬吃得多。
    秦朗是闷头闷声吃得多。
    林胜男的吃相,兰贵儿和金心是见识过了的,很习惯。
    秦朗的吃法不显山不露水,还是他起立盛了好几次饭暴露了真面目。
    看着这两只饕餮,袁清青觉得委屈,这一桌子都是给她准备的!
    一个蹭饭的,一个吃白饭的,怎么好意思把筷子抡出风火轮的架势?
    不是应该人在屋檐下,仰人鼻息,看人脸色么?
    瞧瞧这俩货,头都不抬,下筷子那叫一个稳准狠。
    也就是吃饭的时候不好拍桌子,要不然袁清青真想把筷子拍他俩脸上。
    一个肉乎乎的小手夹了一大筷子金钱肚到袁清青的碟子里。
    又一个胖乎乎的小手夹了一大筷子牛蹄筋到袁清青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