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被诅咒的山村11(完结)
作者:暖柿子   上古凶兽快穿,主打一个睚眦必报最新章节     
    “请问青青最近有回来吗?”一男一女两个民警坐在王阿姨家客厅。
    “你们是找到青青了吗?她在哪?她还好吗?”王阿姨“焦急“问道。
    “很抱歉,至今还没有她的消息。有消息了,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通知您的。”
    “谢谢。”
    “那我们就先回去了。”
    女民警起身的时候,忽然看到沙发脚旁有一根黑色的小皮筋,她看了眼王阿姨。
    她是短发。
    女民警愣了一下,随即跟着同伴告别了,就像什么都没有看见一样。
    隔壁邻居屋里,女人拉着青青坐在沙发上,正在用自己买的工具给她做美甲,她的丈夫在做饭。
    同样的一幕幕在各地上演,无数人在给她们打掩护,将她们藏得严严实实。
    调查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同时社会舆论也越来越不可控。
    网上铺天盖地的声援报道越来越多,有男人,但更多的是女人。
    全国女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团结,都在呼吁她们无罪,请放过她们。
    事件愈演愈烈,开始有女孩在政府门口聚集,雪花一样的请愿书递到了政府官员的办公桌上。
    接着,更多的女性罢工罢学,纷纷走上街头开始发出诉求。
    她们中有学生,有家庭主妇,有律师,有教师,有老板,有医生护士,甚至有政府工作人员,各行各业的人参与其中。
    这次的事件其实只是个导火索。
    自古以来,女性一直就处于弱势地位,这个社会对女性从来就没有公平过。
    第一次危机,是在母体,可能会因为性别选择而不能降生。
    第二次危机,是在出生时,可能会因为性别被遗弃、被杀害。
    就算侥幸活了下来,这一生还可能遇到的是重男轻女,是习惯性忽视,是职场歧视,是性侵,是家暴……
    你足够幸运,完美避开了这些,还有可能你好好的吃个饭,就会因为漂亮的外形被搭讪,调戏不成被暴打。
    更可怕的是,还会因为意想不到的一些事情,被拐卖。
    因为人为的性别选择带来的恶果,就是社会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你会被卖进深山老林,过着牲口一样的日子,给一个老光棍生孩子,一辈子都离不开。
    只是因为你是女人。
    凭什么?凭什么身为女人要遭受这些?
    今天她们不为自己发声,谁能保证来日噩梦不会降临在自己头上?
    她们再不站出来,这些女人的今天就是她们的明天。
    全国各地加入游行队伍的人越来越多,慢慢的很多男人也加入了。
    因为他们有母亲,有妻子,有姐妹,有女儿。
    这场声势浩大的游行持续了一个礼拜,社会进入半瘫痪状态。
    人们这才发现,女人们承担了多少社会责任。
    一直被压迫的她们,同样是这个国家的顶梁柱和基石。
    原来少了她们真的不行!
    她们的声音振聋发聩!
    国家终于做出了反应,各地政府官员亲自走到街头喊话。
    “国家已经清楚了大家的诉求,请给我们一些时间,国家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的。”
    很快,人们发现,针对逃跑的女人们的调查停止了。
    很快三个月就过去了,这期间,网络上的发声从未停止,女性们用各自的方式在努力着,等待着。
    这天晚上,全国的女性基本都守在电视机旁,忐忑不安的在等待着什么。
    因为白天的时候国家官媒发通知了,说今晚八点有重大事件宣布。
    “我国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问题做了详细的考量。
    经过几次重大会议表决,现有的法律存在漏洞,无法全方面的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现做出以下修正。”
    不知道是不是刻意安排,今晚的播音员是个年轻的女性。
    她念完晦涩拗口的法律条文后,担心女同胞们听不明白,还细细解释了一遍。
    总结来说就是:
    一,因为孩子性别而堕胎的人,无论男女,强制做绝育手术。
    这辈子不配再有自己的孩子,医院负连带责任。
    二,生下女孩后遗弃的父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强制绝育。
    若是女孩因为遗弃死亡,处无期徒刑。若故意杀害女孩,直接死刑。
    三,女性享有绝对的婚姻自主权。
    父母若是强制收彩礼卖女儿,可由当地政府公证,断绝亲子关系,女孩不必履行赡养责任。
    四,严禁职场性别歧视,男女同工同酬,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打压拒收女性,一经举报,必受重罚。
    同时女性产假期间,基本薪酬和补贴由国家发放。减轻企业用人成本。
    五,若妻子是全职家庭主妇,丈夫每月薪水的一半由公司直接打到妻子个人账户,用于家庭日常开支。
    六,若夫妻离婚,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女方优先选择是否要孩子的抚养权。
    男方需足额支付孩子抚养费,拖欠或者不支付,视情节严重量刑,且自动和孩子脱离血缘关系。
    七,家暴犯法,视情节和严重程度而定,处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婚姻存续之间出轨,不分男女,出轨方直接净身出户。
    且私生子女不被法律承认,没有继承权。
    九,性侵他人,直接判处死刑。
    性侵过程中,受害者任何反抗行为都合法,包括因为反抗致性侵者死亡。
    十,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一律死刑。
    若受害者因为反抗致买卖人死亡,无罪。
    年轻的女播音员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忍不住红了眼圈,声音也变得哽咽。
    然而她的嘴角高高扬起,眼睛亮的不像话,任谁也能看出她此刻的喜悦和激动。
    全国瞬间沸腾,无数女性喜极而泣。
    甚至有人不顾形象的在电视机前嚎啕大哭。
    这十条法律对于女性来说,就是行走在世间最大的安全感。
    她们受委屈太久了,终于能安安心心的站在阳光下了。
    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害怕被遗弃,被歧视,被拐卖。
    同时,网络上针对藏起来的那些女人的调查通知也删除了。
    没有另行通知,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过去了。
    虽然她们杀人是在法律修改之前。
    但现在,没有人再去追究这个问题了。
    关在监狱里的下柳村买家们,成了新修法律的第一批被执行者。
    直接被判处了死刑,成了杀鸡儆猴的那只猴。
    而他们那个罪恶的村子,从今往后,无论剩下的人怎么努力,都不会再有一个孩子降生,直至村庄彻底灭绝消失。
    就像是被神灵诅咒了一般。
    这就是祁安留给她们的“大礼”。
    她早就说了,那些畜生基因,还是灭绝的好。
    犯罪成本变得如此之大,各地的人贩子和买家吓破了胆。
    加上国家下了死手严打拐卖。
    一连三年,全国一起拐卖案件都没有发生。
    五年后,结婚率和生育率显着提升,国民幸福指数上升。
    十年后,各行各业涌现出了大批优秀的女性,为国家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她们用自己的努力回报了祖国给予的尊严。
    伟大的女性们,终于为自己挣来了公平。
    从此,路上再也没有那么多的陷阱。
    女孩们平安喜乐,一路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