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人总共3个人,3个钓台,在林慕看来重点就是中间那位戴眼镜的男子。
其他人都是自己钓,唯独他是请了余才茗打下手,按照之前林慕了解到的,这个余才茗钓鱼很有天赋,属于比很多钓鱼高手厉害,但是还没有到专业钓手那个级别。
看了一下刚才和自己打招呼的男子,和另一个男子一样全身都是肌肉,怎么看都是中间这名男子的保镖。
“兄弟怎么称呼?”
“林慕。”
“林兄弟,你到我这边来钓吧。”
“好!”
这名男子一看就是e人,很快帮林慕张罗好钓位,顺便帮他打好了窝。
林慕的目的自然是等过了12点,看一下余才茗的额头上是否有记忆碎片掉落。
钓鱼就随便钓一钓,更多的时间是听旁边的这名男子聊天。
男子叫陈东,他和另外一名男子是陪老板过来练钓鱼技术的,为的是参加后面的钓鱼大赛成绩不至于太难看。
果然那么老板在余才茗的帮助下,每隔一段时间都会上鱼,而包括林慕在内的其他人基本没上鱼。
“林兄弟,你来这边也是参加钓鱼大赛的吗?”
林慕摇了摇头:“我是在这附近走亲戚,听说夜钓不错,就过来凑个热闹。”
“对,来升钟湖不钓鱼那就是白来了。”
话说着,时间来到了12点,林慕侧身看过去,一个红色记忆碎片掉落!
可让林慕没想到的是,红色记忆碎片不是余才茗掉落的,而是那个老板。
这就说明,这个老板肯定手上有命案,至于这个余才茗还得再观察。
这个老板一直不怎么说话,眼神总是离不开他的鱼漂,仿佛和所有人都有距离。
林慕决定先从陈东这里问点东西。
“东哥,你们老板是做啥的啊?”
“汽车维修厂啊,成万高速上的车都得去我们家修理厂,我们老板万化龙的名字总听过吧。”
“哦?那要是他们要去4s店修怎么办?”
“那就只有收他们1万块拖车费了。”
好家伙,林慕听到这不敢相信在这个年代还有人敢这么搞,要说没有和高速路管理沆瀣一气他可不相信。
看来这个老板是垄断了成万高速的修车业务,能量肯定不小,不知道他手上的人命是不是和高速路有关。
观察了一个小时,余才茗依然没有掉落记忆碎片,看来他并不是那个真正嫌疑人。
虽然林慕等着明天去验证余大洲的,不过眼前既然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而且是命案的犯罪嫌疑人,没有理由继续让他逍遥法外。
只是如何接近万化龙成了目前的重点。
正思考着,余才茗高呼:“中鱼了,中大鱼了!”
林慕循声望去,万化龙手中的鱼竿已经弯成了一道弓,而他本人早就站起身,脚上做出一个弓步的动作,两只手一前一后卡着。
余才茗一直在指挥,一会让对方放一点力,一会让对方撑住。
万化龙不到5分钟已经体力不支,脚上开始打闪闪,鱼竿顺手交到了余才茗手上。
余才茗的技术没的说,一会放力,一会加力,口中还念念有词:“这条鱼起码30斤以上,太有劲了,太有劲了。”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鱼竿上的那条鱼并没有疲劳,余才茗转头问万化龙:“要不要让他们来试试?”
“不行,上次就是他们两个,毛手毛脚,把我上万的鱼竿都毁了,鱼还跑了。”
林慕一看机会来了,立刻自告奋勇说道:“让我来,有上10斤鲢鳙的经验。”
是不是钓鱼佬,一句话就能说明白,不会钓鱼的都是喜欢吹自己钓过多少斤的鱼。
钓鱼佬很严谨,说多少斤就是多少斤,而且会带上品种。
“让他来!”
万化龙连连点头。
林慕快步过去从余才茗的手中接过鱼竿,不需要对方指挥,林慕对力道把控到位,一会放力一会收力,又花了20分钟,水下的鱼总算没有力气了。
看着浮出水面的大黑背,余才茗和万化龙惊呼:
“好大的青鱼!”
“可能有50斤!”
在这期间,陈东已经把林慕的情况介绍给了万化龙,众人对他的力量和耐力都啧啧称奇。
能和一条大鱼僵持多久决定了一个钓鱼佬的上限,至于打窝、选钓位、拉杆技术、调漂都只能决定钓鱼佬的下限。
一个钓鱼佬如果因为体力受限,损失一条大鱼会后悔一辈子。
毕竟只有那条没有钓上来的鱼才是最大的。
余才茗手持巨型抄网把大青鱼网住,几人一起拖上岸,准备好的杠子,中间挂着称重计,下面挂着大青鱼。
“51斤!真是太厉害了!”
“破了老板自己的记录!”
“要是在钓鱼大赛吊起来就好了。”
万化龙没有闲着,手里拿出自己准备好的单反相机,找角度拍照。
林慕则是配合地拿起他们的手电筒帮万化龙打光,同时慢慢靠近万化龙。
就在此时,万化龙额头上掉落的记忆碎片缓缓滑落,恰好被林慕捏在手中。
一股记忆融入林慕的脑海中。
画面中,万化龙手持铁棍,面对一个躺在墙角奄奄一息的男子,他暴喝一声,上前一步,一棍一棍敲在男子的头部。
男子的头部被敲得鲜血直流,不多时便咽气了。
万化龙手中的铁棍上鲜血未干,冷哼一声:“要当英雄,要曝光我,我他妈让你先去见阎王。
要怪就怪你独来独往,死了也没有人在意你个瘪三。”
画面一转,一个车牌出现在林慕的眼前,随后画面戛然而止。
林慕看得出来,这个车牌上坑坑洼洼,应该是刚刚出过车祸造成的。
记住了这个车牌,林慕的目的已经达到,至于这个案件的起因经过到底是怎么样的,还需要再看。
回到现实,51斤大鱼的震撼,哪有一下子热情消下去,都在发朋友圈。
在钓到大鱼过后,众人也没有再通宵钓鱼的打算,因为自己住的农家乐和余才茗住的地方很近,两个人一同走上回去的路。